当前位置 > 市场平台 > 煤炭去产能 > 项目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名称 33处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公告
联系人 扶女士、张先生、阮先生、郑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 87845911、87855200、87315276 0791-88591387、8852132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经出让人自愿申请,组织方公开挂牌出让湖南、江西、内蒙古自治区等省2019年度关闭退出的 33处煤矿的煤炭去产能指标,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33处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煤炭产能指标,详见附件。

二、关闭退出煤炭产能指标数量:500万吨/年。

33处关闭退出煤矿均未申请享受中央奖补资金,参与此次交易的退出产能211.2万吨/年。33处煤矿均属于资源枯竭、灾害严重、安全保障程度低、长期不达产等四类型关闭退出煤矿,除宁城四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宁城县四龙煤矿)(以下简称“四龙煤矿”)外,其他32处煤矿属于分类处置期间关闭退出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按发改能源〔2019〕1377号文有关要求采取集中交易形式挂牌交易,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40%。四龙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折算后33处煤矿挂牌交易的煤炭产能指标共计500万吨/年。

三、挂牌底价:按照折算后的煤炭产能指标挂牌价为52万元/万吨。即享受240%折算比例的原始退出产能挂牌价为124.8万元/万吨,享受200%折算比例的原始退出产能挂牌价为104万元/万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拟向项目核准(审批)机关申请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或生产煤矿能力核增手续。;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竞买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4日17:00止。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人民币8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4日17:00。

七、交易协议签署:交易结果确定之日(即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指标交易合同”)。

八、主要交易条件:

1、指标交易合同成立生效且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指标交易合同项下出让的产能指标所涉及的关闭退出的煤矿以及出让人的合规性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组织方指定的结算账户划转交易价款总额的30%价款(首期价款),组织方在全额收到首期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划转指标交易合同总金额的20%价款。

2、出让人于指标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出让人所在省份省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主管部门对交易煤矿产能指标确认以及同意将该指标置换给受让人用于受让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确认文件(确认文件发至受让人项目所在地省级煤炭主管部门或受让人项目核准部门)(以下简称“确认文件”)。

3、受让人取得前述“确认文件”扫描件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照指标交易合同约定,将指标交易合同总价款的70%价款支付至组织方指定结算账户。受让人按照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出让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 “确认文件”提供给受让人。组织方全额收到受让人支付的第二笔价款(即指标交易合同总金额的70%)且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确认文件”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划转指标交易合同总金额的60%价款。

4、受让人就已购买的指标交易合同项下指标所提交的产能置换方案在获得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批复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提供该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组织方在收到上述批复文件复印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划转转让价款余额。指标交易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5、上述33处关闭退出煤矿500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整体捆绑转让,不接受分拆与联合受让。

九、交易方式:截至报名截止时,当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方只有一个时,以挂牌底价成交。当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方有两个及以上时,实行网络竞价交易。

十、公告期限: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4日。

十一、联系方式: 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33处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煤炭产能指标一览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