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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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战略投资者公告 |
挂牌价 | 25749.5705万元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0-2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12-1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现将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地处福州市马尾长安投资区,为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人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设立于2011年8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占地面积226亩。福人福州公司拥有一条年产20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全套装备、技术分别从芬兰和德国引进,高端定制带有独立冷却段、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MESTO 8尺连续压机生产线,采用重型宽带砂光机第一品牌瑞士STEINMAN,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福人”牌均质刨花板,以福建特有的阔叶木和马尾松的“三剩物”为材料,产品质量可满足国内外最高环保等级要求,获得美国CARB 甲醛标准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FSC认证、绿色居材认证和日本F☆☆☆☆认证。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内外高端客户如瑞典宜家、德国西门子、美国爱默生、沃尔玛以及国内一线品牌如曲美、红苹果、美克美家、欧派、金牌等基材主供商和渠道战略合作伙伴,“福人”刨花板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居国内同行之首。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同时拥有福建福人典当有限公司90%股权、福建福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福人(邵武)竹制品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二、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749.5705万元。
三、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增资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四、企业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年份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9月 |
总资产 |
26,605.48 |
35,619.85 |
39283.45 |
总负债 |
2,051.76 |
2,578.42 |
4696.04 |
所有者权益 |
24,553.72 |
33,041.43 |
34587.41 |
主营总收入 |
28,223.15 |
28,059.77 |
18476.39 |
净利润 |
2,833.24 |
3,317.85 |
1545.98 |
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投资申请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协议》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五、增资思路与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企业通过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人数为1人,战略投资者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749.5705万元,拟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9.1525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增资后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占比59%,战略投资方股权占比41%。
本次增资扩股采用竞价加综合评议的方式确认候选投资方。本次增资完成后,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59% |
战略投资方 |
6949.1525 |
41% |
合 计 |
16949.1525 |
100% |
六、增资相关的条件
1、增资款项支付:投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增资款,履约保证金冲抵其他费用(如有)后抵作增资款。
2、职工安置: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增资企业所有职工仍继续与目标公司履行劳动合同。
3、债权债务:增资企业债权债务仍由增资扩股后的增资企业享有与承担。
4、增资后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福人集团推荐3人,投资方推荐2人,董事长人选由福人集团推荐。监事会由3人组成,福人集团推荐1人,投资方推荐1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人选由投资方推荐。企业经营管理层按市场化选聘。
七、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募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整合福人集团内部资源及择机投资建设或并购人造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八、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要求及投资需求的材料
(一)投资申请人具备条件:
1、投资申请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
2、 所属行业为与人造板制造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草制品业(20)或家居制造业(21)企业及关联企业。
3、注册资本(实缴数)1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数为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参与本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
5、近三年来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或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有罪等);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资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资申请。
(二)投资需提交的资料:
1、投资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内资企业登记表等复印件;
2、投资方行业地位、企业资质、品牌建设等证明材料;
3、投资方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说明、组织架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状况、团队介绍、技术能力等。
4、对增资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九、投资方的遴选方式:竞价加综合评议。
十、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1、增资达成条件:确定的中选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招商要求签署《增资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增资款。
2、增资终止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增资终止:
2.1、如出现本次41%股权未产生中选投资方的情形、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2、确定投资方后15个工作日内,投资方无法签订增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且福人集团及增资企业有权没收保证金。
2.3、投资方逾期支付增资款达15日及以上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2.5、其他因法律、法规及增资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十一、招商公告期限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十二、招商文件的购买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境外投资者提供相关注册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招商文件。
十三、投资人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招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2时,地点为本项招商文件中指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资申请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须将投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于2018年12月18日12时前汇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扶女士、张先生、阮先生
联 系 电 话: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
传 真:0591-87854516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