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09336
名称 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预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6-19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7-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107、87809323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战略投资者项目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增资企业: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引入1-2个战略投资者,增资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34%的股权。

二、基本情况: 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09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区澳风大厦A幢,控股股东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95%,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5%,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土地开发、围海造地、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仓储、工业、商贸、房地产、旅游休闲、文化体育项目的投资建设;承接工程建筑安装、施工;物业管理;提供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公司主要承接管理海西宁德工业区(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境内溪南半岛)相关资产和权益,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前身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于2009年6月签订的《关于加快三都澳溪南半岛开发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协议》,设立的工业区开发平台,主要承担海西宁德工业区的规划发展和投资建设任务。公司原股权结构为中海油占股比85%、福建投资集团占股比10%、闽东电力公司占股比5%。截至2014年底,海西宁德工业区累计投入资金逾4亿元,主要开展了规划编制、征地征海、填海造地、环(长腰)岛路建设等前期工作。2014年11月,受福建省石化产业布局规划调整和中海油投资布局调整等因素影响,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工作暂停,中海油退出合作,股权由福建投资集团承接,公司更名为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海西宁德工业区原总体规划定位以石油化工、石油储备、LNG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中海油退出合作后,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12月牵头组织编制了《海西宁德工业区发展规划》,对工业区功能定位、产业重点、空间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了调整提升,拟重点规划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海洋高新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三、增资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肆亿柒仟伍佰万元整(¥475,000,000元)

95%

2

福建闽东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元)

5%

四、企业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增资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五、投资方资格条件要求(暂定)

(一)企业综合实力强

1.企业自身或其上一级控股母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2.企业自身或其上一级控股母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3.企业自身或其上一级控股母公司2017年度国内主体信用评级AAA(评级机构限于中诚信、联合资信)或国际主体信用评级“投资级”以上(评级机构限于穆迪、惠誉、标普)。

4.“世界500强”企业优先考虑(按美国《财富》杂志2017年公布“世界500强”企业名单)。

(二)产业导入能力强

1.拟优先考虑的产业导入方向为: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海洋高新技术、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农业。

2.拟引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含征地征海、拆迁安置费用,下同)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

3.拟引入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三)其它限制性条件

1.企业增资后,战略投资者占股比超过50%的,其拟导入的产业、项目须事前报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2.企业增资后,战略投资者所持股权10年内不得对外转让。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91- 87838107、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预挂牌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招商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商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