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0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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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0-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11-3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0801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将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情况
1.1.增资企业: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2.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64,285,715元。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引进战略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23,571,429元。
1.3.挂牌价:每股5.47元。
1.4.本项目原股东不参与增资。
1.5.增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的员工参与增资。
1.6.本项目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涉及职工安置。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资本金,实际增资额高于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满足招标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1.8.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公开招商引入战略投资者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1.9.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或“招标股份”)基本情况: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标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2XU85R9K,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亲议,营业期限自2016年12月08日至2066年12月07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经营范围:“从事各类招标代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试验检测;工程测量、房产测绘服务;物业管理;拍卖;房地产价格评估;艺术品评估;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价格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1.10.增资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14850 |
99% |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 |
1% |
合 计 |
15000 |
100% |
1.11.(2016、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2018年6月30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6 |
2017 |
2018-06-30 |
|
总资产 |
739,241,303.60 |
960,711,885.96 |
983,496,376.65 |
总负债 |
383,417,595.55 |
564,293,886.34 |
576,681,595.56 |
净资产 |
355,823,708.05 |
396,417,999.62 |
406,814,781.09 |
营业收入 |
348,603,279.08 |
411,678,834.68 |
158,686,329.88 |
利润总额 |
96,249,392.97 |
117,059,274.45 |
44,441,509.12 |
净利润 |
77,105,297.95 |
87,723,334.26 |
31,860,001.97 |
二、增资方案和增资后股权结构
2.1.增资方案
本次混改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投资者,增资扩股后,新引进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不超过64,285,715股)。
本次引进的投资包括A、B、C、D、E五类(A、B、C三类投资为战略投资,其认购者为战略投资者,下同),其中A类投资计划新增股份数10,714,286 股,占本次混改后公司总股本的5%;B类投资计划新增股份数10,714,286 股,占本次混改后公司总股本的5%;C类投资计划新增股份数2,142,857 股,占本次混改后公司总股本的1%;D类投资计划新增股份数12,857,143 股,占本次混改后公司总股本的6%,由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改基金”)认购;E类投资计划新增股份数27,857,143股,占本次混改后公司总股本的13%,由公司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认购。
本次增资扩股, C类投资需与E类投资同时引入,C类没有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者的,则E类也不同步引入。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一类投资没有征集到意向投资者的,均不影响其他类投资者的引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A、B、C三类投资的认购者采取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的方式引进,入股价格按照挂牌交易结果确定,且不得低于本次混改经评估备案的最低价格。D、E类投资的认购者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引进,入股价格按照进场交易的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确定。
本次增资若全部成功,则增资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股份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148,500,000 |
69.30 |
股权出资 |
2 |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 |
0.70 |
现金 |
3 |
A类战略投资者 |
10,714,286 |
5.00 |
现金 |
4 |
B类战略投资者 |
10,714,286 |
5.00 |
现金 |
5 |
C类战略投资者 |
2,142,857 |
1.00 |
现金 |
6 |
D类国改基金 |
12,857,143 |
6.00 |
现金 |
7 |
E类有限合伙企业1 |
10,714,286 |
5.00 |
现金 |
8 |
E类有限合伙企业2 |
10,714,286 |
5.00 |
现金 |
9 |
E类有限合伙企业3 |
6,428,571 |
3.00 |
现金 |
合计 |
214,285,715 |
100.00 |
- |
注:1、不足1股的,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数。2、假设三个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5%、5%、3%。
2.2.增资方案的调整
本次混改增资扩股采取A、B、C、D四类投资持股比例锁定的方式开展。在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在价格形成之后须根据员工持股平台具体认购数量进行调整A、B、C、D四类投资计划新增的股份数量,以确保A、B、C、D四类投资的股份比例分别为本次混改增资完成后的5%、5%、1%、6%。通过遴选方案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及国改基金须按照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价格认购所在类别调整后的股份数,具体调整规则详见本项目《招商文件》。
2.3.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任何一类投资引入成功即宣告完成。但C类投资须与E类投资同时引入,C类没有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者的,则E类也不同步引入。
三、战略投资者遴选方案
3.1.遴选方式:本项目采用密封一次性报价的方式选择战略投资者,意向投资者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具体规则如下:
3.1.1.分类确定认购人。A、B、C三类投资按照报价最高的意向投资者作为所在类别的认购人,如果某类投资者仅有一名意向投资者报价,则该投资者作为该类投资的认购人。若各类投资中的最高报价出现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者,则以意向投资者的保证金先到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者作为该类投资的认购人。
3.1.2.在价格按照价格形成机制确定之后,如果所在类别最高报价低于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价格造成该类别最高报价者放弃认购的,应询问该类别投资报价次高者是否接受确定的价格,如其接受,次高报价者调整为该类别投资的认购人,如其不接受,将依此规则继续询问下一个报价人,直至确定所在类别投资的最终认购者或无法找到认购者宣告该类别投资认购失败。由于所在类别最高报价低于确定价格造成该类别报价者放弃认购的,不没收该放弃认购投资者的保证金(报价高于加权平均后确定的价格而放弃认购的投资者,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2.每股价格形成机制:
3.2.1.战略投资者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遴选方式确定A、B、C三类投资最高报价认购人之后,本次增资扩股的价格按照A、B、C三类投资最高报价认购人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即本次混改价格=(A类最高报价*A类计划股份数+B类最高报价*B类计划股份数+C类最高报价*C类计划股份数)/(A、B、C三类计划股份数之和)。价格形成之后,本次混改的价格不因计划股份数的调整而变动。
3.2.2.国改基金及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改基金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入股价格按照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确定。
3.3.投资者的确定方式:通过上述遴选方式和战略投资者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候选投资者将报增资企业审批,最终的中选投资者以增资企业的审批结果为准。
四、战略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战略投资者的资格条件:
4.1.1.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提供与其所拟增资额档位相应的资金存款证明。
4.1.2.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为产业投资人,在本次增资入股后能够与公司产生互补或协同效应,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业务资源。其中:
(1)A类意向投资者应为国有独资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运营及管理,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截至2017年12月31日,A类意向投资者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2)B类意向投资者应为国有控股公司,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与招标股份或其控股股东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
(3)C类意向投资者应为民营控股企业,截至公告截止日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公司运行健康,偿债能力强,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不高于20%,具有PPP项目【项目已纳入了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库)】投资(以股权的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经验。
4.1.3.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战略投资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信息核查网址(查询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4)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查询: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4.2.战略投资者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
(2)意向投资者公司章程;
(3)意向投资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基础信息”;
(4)意向投资者股东(大)会同意参与认购本次股份的决议;
(5)承诺函;
(6)意向投资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7)按上述4.1.3所列网站进行查询,并下载查询结果所在网页(将网页下载为PDF后打印,有裁判文书的请下载裁判文书);
(8)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公告期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任意一天的不低于拟认购对应股份数以挂牌底价计算所需资金的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可在截止日提供,原件);
(10)B类意向投资者须另行提供与招标股份或其控股股东签署过的战略合作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11)C类投资者须另行提供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项目已纳入了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库)】的企业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和至少一份该ppp投资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12)意向投资者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1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资者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
五、增资相关的条件
5.1.增资款项及支付
本次引入的投资者均应以现金支付增资款。所有投资者应在确定申购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股份签订附件3《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并在《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存入公司开立的验资账户。公司在增资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会计师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审验,验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2.锁定期:本次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锁定期36个月,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战略投资者转让其股份的,招标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股份解锁后,如招标股份已处于上市辅导至上市发行期间,战略投资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完成后,战略投资者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规定。锁定期间,本次混改新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及国改基金不能在其所持公司股份上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在员工持股计划整个存续期间,员工不能在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上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
5.3.治理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认购C类投资的新股东可向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其他投资者均不向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5.4.过渡期损益:过渡期间指评估基准日至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工
商变更之日。过渡期间的损益由新旧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5.5.增资前累积利润的安排:本次增资前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由公司的新旧股东共享。
5.6.其他增资条件以招商文件和投融资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为准。
六、公告期限: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投资者,公告期限顺延10个工作日或另行公告)。
七、招商文件的购买
意向投资者应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本项目《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为100元。
八、投资者报名
8.1.保证金
8.1.1.保证金金额:A类保证金1170万元;B类保证金1170万元;C类230万元。
8.1.2.保证金指定账户:意向投资者须在2018年12月3日10:00时前将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8.1.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意向投资者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招标股份(A、B或C类)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8.2.投资者申请文件的递交
意向投资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资申请文件。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0:00时,地点为本中心办公场所。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意向投资者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3日10:00-11:00时。
十、意向投资者报价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日11:00时(若资格审核时间延长,则报价发布时间顺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欧女士
联 系 电 话:0591-87808016、87270835、87315906
传 真:0591-87854516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十二、特别提示:增资企业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投资者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者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扩股协议》和《章程》(详见本项目招商文件)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