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3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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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底层店面(腾飞路330-5号)及芗林大厦203号等8套房屋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7-1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
房屋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底层店面(腾飞路330-5号)及芗林大厦203号等8套房屋整体五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租赁用途限制为:不得用于餐饮、网吧、酒吧、足浴、桑拿、洗浴、娱乐、KTV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严禁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严禁用于黄、赌、毒及制假行业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标的基本情况与第一年年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底层店面(腾飞路330-5号)及芗林大厦203号等8套房屋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5年7月14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5年7月10日—7月11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各标的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蔡先生 13599660311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2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4日
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底层店面(腾飞路330-5号)及芗林大厦203号等8套房屋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基本情况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
第一年年租金 竞价起始价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底层店面(腾飞路330-5号)及芗林大厦203号等8套房屋整体五年租赁权 |
1. 本次出租的房屋坐落于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30号芗林大厦,包括位于芗林大厦底层的腾飞路330-5号店面(建筑面积约38.75㎡),以及位于芗林大厦第二层至第五层的203号、204号、205号、304号、305号、404号、405号、504号等8套住宅(建筑面积约610.83㎡),建筑面积合计约649.58㎡。 2. 各房屋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
2025年7月15日 09:00:00至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
2025年7月15日 10:00:00 |
78060元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8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 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762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本次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5年7月15日9:00:00开始至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缴交: 每年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交第一个年度租金,之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年度租金。 租赁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保持不变,从第四年开始,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金额基础上逐年递增 5%。 4、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承租方缴交房屋承租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第一年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各种应付款项并归还租赁场所后,出租方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好移交手续的15日之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不计利息。 5、场所交接:本租赁标的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移交给租户。 6、赁期间内房屋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因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权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并且不能扩建以及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应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8、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为房屋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宜。承租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房屋遭受盗窃、火灾、水灾等各类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其安全性能的改造、装修或增设他物。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出现安全事故或遭受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将房屋恢复至原状或达到可安全使用的状态。 9、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10、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1、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