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3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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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芗城区华元小区2幢3号(新:腾飞路360-4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7-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华元小区2幢3号(新:腾飞路360-4号)店面三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租赁用途均限制为:可用于除娱乐业、网吧、餐饮业污染和噪音较大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之场所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本标的月租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3600元。标的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华元小区2幢3号(新:腾飞路360-4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5年 7月21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协议》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5年 7月17日— 7月18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13859233295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20270 卢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5年7月 2日
芗城区华元小区2幢3号(新:腾飞路360-4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
月租金竞价起始价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芗城区华元小区2幢3号(新:腾飞路360-4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
底层74.97㎡
夹层50.59㎡ |
2025年7月22 日 9:00:00至 2025年7月22 日10:00:00 |
2025年7月22 日 10:00:01至 2025年7月22 日 10:15:00 |
3600元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9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 21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开户名: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755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5年7月22日 09:00:00 至2025年7月22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本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5年7月22日10:00:01 至2025年7月22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三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及缴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同时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5000元(不计利息)和第一个年度租金,以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年度租金。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承租方自理,不计入以后任何抵扣或向出租方追索。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2)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3)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租赁期间,本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因使用水、电等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宽带使用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及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本店面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店面交接:在签订本标的租赁合同后10日内移交给承租人。 7、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8、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9、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租赁协议》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