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3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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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场地(闽南师范大学原机电厂厂房拆后场地)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1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
场地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场地(闽南师范大学原机电厂厂房拆后场地)五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租赁用途:该场地仅限作为停车场使用,不得搭盖永久性建筑。标的场地面积及第一年月租金竞价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场地(闽南师范大学原机电厂厂房拆后场地)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5年3月12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场地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标的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汤先生 13806901508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29511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场地(闽南师范大学原机电厂厂房拆后场地)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
第一年月租金竞价起始价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场地(闽南师范大学原机电厂厂房拆后场地)五年租赁权 |
801.18㎡ |
2025年3月13日 09:00:00 至本标的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
2025年3月13日 10:00:00 |
4006元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8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3月12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675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本次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5年3月13日9:00:00开始至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缴交:租金按半年缴纳,《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以后每半年需提前15日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租赁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金额基础上逐年递增5%。 4、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本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同时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第一年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土地符合交付条件,出租方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及寒暑假顺延)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承租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场地交接:本租赁标的场所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移交给租户。场地需竞得人本人经营,不得转租。 6、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场地(停车场)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根据发改(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承租方违规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场地,若因经营需要进行改造、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在租赁过程中装修及增建的部分,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本承租标的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因场地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即包括因本标的租赁而发生需由承租方缴交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应对该场地进行必要的平整、照明、简易围栏等建设,配合出租方及属地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整修需注意排水等问题,不得影响闽南师范大学第一生活区(芗城区新华西路309号)居民生活及出行。 10、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10日之内将承租场地原样完好、平整归还出租方。 11、本标的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支付。 12、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13、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4、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场地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