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S00016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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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古龙的江湖》三部曲电影电视剧改编权、出版权等著作权权利转授权 |
挂牌价 | 488.79万元 |
保证金 | 4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5-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6-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授权标的广泛征集被授权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授权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古龙的江湖》三部曲电影电视剧改编权、出版权等著作权权利 |
488.79 |
40 |
1、标的基本情况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古龙,原名熊耀华,著名武侠小说家,新派武侠小说泰斗,与金庸、梁羽生、温瑞安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代表作有《绝代双骄》、《英雄无泪》、《小李飞刀》、《楚留香传奇》、《陆小凤传奇》、《绝代双骄》、《萧十一郎》等。古龙把武侠小说引入了经典文学的殿堂,将戏剧、推理、诗歌等元素带入传统武侠,又将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融入其中,使中外经典镕铸一炉,开创了近代武侠小说新纪元,将武侠文学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
《古龙的江湖》三部曲为古龙先生的绝笔残稿,包括《一剑刺向太阳》、《蔚蓝海底的宝刀》、《明月边城》三部未完成作品。授权人享有《古龙的江湖》三部曲图书出版权(包括网络电子书及纸质图书)、衍生文化产品的开发销售权益、影视剧(包括电影及电视剧)改编权及著作权、因改编著作物为影视剧而延伸到国内外影音产品的销售权、国内外有线、无线电影频道、电视等媒介平台播映权等权利(不包括线上游戏、手机游戏等改编权)。
以上权益的授权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若在尽职调查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现状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授权人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1、本次转授权不包括线上游戏、手机游戏等改编权。
2、授权区域为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但在台湾地区所享有的出版权为非独家出版权。
3、意向方须自行对本次转授权的著作权具体内容进行权利实质审核。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状核实,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自愿承担由于对标的相关转授权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竞买人(被授权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授权双方须在转授权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授权协议》,被授权人须在《转授权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授权价款。
2、转授权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收及/或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由转授权双方承担的,从其规定;没有相关规定且《转授权协议》未约定的,由转授权双方协商解决。
3、该转授权完成后,被授权人对完整著作进行纸质发行的,首版起印量不低于2万册,每次出版均须按照发行总价款的10%向古龙著作发展委员会支付版权分红。
4、郑小龙先生出席电影开机仪式或首映式的,被授权人应将其在该电影所获的权益利润的1%赠予古龙著作管理发展委员会,被授权人在电影下档后6个月内依据实销报表结付,由授权人转付。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授权双方签订的《转授权协议》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征集到被授权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