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YZ00024617 |
---|---|
名称 | 江口村虾池分别发包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承包标的 |
面积(亩) |
三年总承包费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标的1 |
1号池 |
43 |
335400 |
50000 |
标的2 |
2号池 |
47 |
366600 |
50000 |
标的3 |
3号池 |
35 |
273000 |
50000 |
标的4 |
4号池 |
33 |
257400 |
50000 |
标的5 |
5号池 |
35 |
273000 |
50000 |
标的6 |
6号池 |
34 |
265200 |
50000 |
标的7 |
7号池 |
54 |
421200 |
50000 |
标的8 |
汕尾 |
17.5 |
136500 |
50000 |
注:以上承包标的分别发包。同一意向承包方在符合承包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承包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包标的包括江口村集体所有的壹号区虾池7口计281亩,及汕尾区虾池1口17.5亩,合计298.5亩。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发包标的以现状进行发包,意向承包方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承包方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承包方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承包标的的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仅供依法进行水产养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5、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承包标的三年承包期的总承包款底价。
6、承包期限及承包款递增方式:承包期限3年,具体期限详见承包合同。承包款在承包期限内无递增。
7、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包方须于成交当日下午17:00前一次性缴纳三年总承包款和缴纳三年承包款总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时,待承包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无息退还给承包方,否则履约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包方应承担的费用、承包款,以及违约赔偿金。
8、合同签署:承包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意向承包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承包方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承包方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包方(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方自主开展渔业养殖生产并自担风险、依法纳税,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亏损与发包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须维护虾池的养殖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虾池造成损害。同时,承包方可依法依规申请农业设施用地建设,且只能进行简易或临时搭盖,不得采用永久性建筑结构。承包合同期满,发包方将不对承包方投入的各类临时搭建等基础设施进行补偿。
4、合同期满,承包方承包的虾池连同养殖的各类设施由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方负责修理或更换虾池进排水设施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养殖的水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否则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土地时,承包方无条件归还,养殖产品由征用方与承包方根据补偿标准协商,归承包方所有;土地等村集体所有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按成交价测算,发包方无息退还对应被征用的标的物未使用相应时间段的承包费,履约保证金按比例退还。
6、承包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7、经竞价确定的承包方放弃承包资格的,则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次高报价者无权递补成为承包方。承包方须于成交当日17:00前一次性缴纳三年承包期限总承包款和缴纳三年承包款总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权承包资格,发包方将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对该标的进行发包。
8、其他条件详见《江口村虾池承包合同》。承包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江口村虾池承包合同》。
四、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11:00时。
七、竞买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00时。
2、登记报名:意向承包方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受让申请登记表》,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受让申请登记表》并缴纳保证金,发包方将对意向承包方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方具备竞价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包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缴纳。转账方式的缴纳的,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开户账号:9010 2120 3001 0000 0551 27】;现金方式缴纳的,交至江口村委会指定人员处。
4、领取报价表: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于现场领取报价表。
八、竞价发布会
1、竞价发布会地点:前亭镇江口村委会。
2、竞价发布会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12:00.
3、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用“线下一次性报价”的交易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包方。承包标的设有挂牌价,意向承包方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低于挂牌价的,报价无效。
竞价发布会开始后,意向承包方按照组织方的安排将报价表投递入指定收票箱中,投递结束后,组织方将依次从收票箱中抽取报价表,并经相关监督人员核实确认后予以现场公布《报价表》中填报的报价人及对应报价价格,并由记录人员登记至《竞价结果登记表》中,各标的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包方。如出现多个报价最高者的,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包方。
其余竞价事项详见附件竞价须知。
九、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附件:1、竞价须知
2、竞价会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