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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城市群”概念正式提出
发布时间:
2009-12-09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2009年12月4日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

海峡两岸将形成两个半小时城际通勤圈 ●海峡城市群突破海峡西岸范畴,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泉漳组合大都市区” ●把平潭建设成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沿平台

本报讯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1日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闽台两地一体化的“海峡城市群”概念正式提出,海峡城市群将扮演起我国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和与世界接轨的“中介地”角色。今后,两个半小时便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和与世界接轨的“中介地”角色。今后,两个半小时便捷来往闽台两地,是未来海峡两岸城际通勤圈的基本设想。

按照《规划》,闽台两地的交流在未来将依托台湾海峡桥隧通道等设施建设,加强闽台为主体的海峡地区交流,形成交通便捷、发展迅速的新经济增长极和半日生活圈。我省福州、厦门等城市与台北、高雄等城市的交流也将更加密切,随之形成的海峡城市群,将突破海峡西岸的范畴,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

总体布局:两点、一线、四轴

《规划》依据海西岸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四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要求,从顺应空间演化的规律出发,提出“两点、一线、四轴”的城市群空间布局结构。“两点”指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泉漳大都市区,“一线”指沿海城镇密集地带,“四轴”指“南(平)三(明)龙(岩)发展轴”、“福(州)武(夷山)发展轴”、“中部(三明至泉州、莆田)发展轴”和“厦(门)龙(岩)发展轴”。

中心城市:福州为突破点

《规划》确定优化城市群布局的空间发展部署。强化中心城市建设,构建都市区发展格局,引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将以福州省会中心城市和厦门特区为突破点,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泉漳组合大都市区”两大中心职能地区,引领整个海西城市群的发展。《规划》特别强调了建设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重要性,提出要探索两岸合作的新机制,把平潭建设成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沿平台。

划分区域:福州引领闽东北地区

《规划》依托日益完善快速交通网络,将我省地域空间划分为闽东北区域和闽西南区域,实施分区域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提升沿海一线的辐射带动能力,向纵深推进与周边中心城市的分工合作和市场融合,以区域性快速交通通道和流域为基础,推进城市联盟,建设以福州、莆田、宁德、南平组成的闽东北城镇协调发展地区和以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组成的闽西南城镇协调发展地区。《规划》提出,机场港口布局和交通通道要协调。要建设“三纵六横九环”的区域干线铁路网和“三纵八横三十三联”的区域高速公路干线网,构建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于2006年底由省委、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定共同编制,从城市群规划入手,引导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各种资源要素整合,提升整体竞争力,促进形成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名词解释

通勤圈

通勤圈是大体以市中心区为中心,以持有定期票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点的通勤职工的最大通勤距离为半径所组成的不规则圆形地域。其范围与城市直接吸引范围大致相符。城市规模愈大,通勤半径愈长,通勤范围愈大。通常利用通勤圈的概念研究城市腹地、城市规模、城市地域和考察城市区的实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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