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该平台涵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林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等交易品种,能够提供信息登记、挂牌上网、在线竞价、资金交易、权属抵押、金融服务、政府管理等“一站式”在线交易服务。
为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围绕“建设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总要求,切实协助各试点县(区)开展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专项工作。一是确定试点单位,明确交易品种。9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全省12个试点单位名单,其中,宁德市柘荣县、南平市松溪县、龙岩市新罗区、漳州市漳浦县和华安县选择确定中心作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定交易机构。同时协助试点县(区)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2022年12月省农业农村厅批复了各试点县区的试点方案,明确重点交易品种为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二是配套综合服务,加强基层力量。鉴于基层各试点县(区)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力量薄弱,当地农业农村局对在当地搭建专业化产权交易服务力量的需求强烈,中心为扩大服务半径,弥补地域限制等因素带来的不足,在各试点县(区)加挂办事处和乡镇服务站牌子,并发展5家经纪机构开展农村产权业务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三是参与系统测试,优化交易功能。针对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使用的建信金科(建行)提供的“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中心先后进行虚拟、真实项目等多轮测试,总结反馈30多个问题点,优化完善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夯实平台基础。为尽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的各项工作,中心在《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未出台前,结合各试点县(区)具体情况积极编制试点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合同等格式化文本,并征求试点县区相关部门意见。
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自9月22日平台试运行以来,12个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地区已成交项目201宗,成交金额达2.0亿元,全省项目平均溢价率达113%;挂牌项目有223宗,挂牌金额达3.1亿。下一步,中心将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各类农村产权进入市场、阳光交易,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权益,为推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