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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推动相结合与
“五个统一”促进产权市场规范发展湖北省国资委2005年,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和《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以“五个统一”为原则,为全省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整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 统一思想认识,为整合市场奠定基础湖北省国资委是2003年12月成立的。一开始,省政府就赋予国资委监管全省国有产权交易市场的职责。当时,我们面对的湖北产权市场现状是:发展潜力大,存在的问题也很大。从有利因素来看,一是基础比较好,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产权市场已培养了一批人才,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和办法。二是有需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确定了将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改制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的战略目标,要求有一个规范的市场平坦来事项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但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是机构众多,市场分割。据统计,全省登记注册的产权交易机构达29家。这些按行政区划建立的机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恶性竞争。二是效率低下。大多数机构缺乏资金投入,软硬件设施普遍较差,市场功能弱,2003年交易额超过10亿的机构只有2家,多数机构处境艰难,名存实亡。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产权市场的缺陷,从根本上限制了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考察和调研,委党委认识到,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融资平台,是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重要通道,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抓好市场建设,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履行好国资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是国资委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省产权市场的散、乱、差状况,不利于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从产权交易市场自身来看,不整合不能生存,不统一不能规范,不做强不能发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理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这就是:在有形市场建设上,以省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以“五统一”为原则,整合全省产权机构;在保障机制上,实行政府领导、国资委牵头、部门协调配合,全方位把关,整体推进。二、 政策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稳妥推进市场配合在产权市场整合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思想动员,依法依规整合。在整合之前,我们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3号令和252号文件的规定,利用会议、调研和座谈,重点向市州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整合的意义、目的和好处,共同探讨整合的办法。我们特别注重将市场整合与贯彻3号令、选择确定从事国有产权的定点交易机构结合起来,明确不符合定点条件的不纳入整合对象,凡没有经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国有产权交易活动。我们还积极争取省纪委的支持,及时出台了《湖北省纪委、省检察厅关于违反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大了纪律保障力度。这些措施,在政策上封闭了不规范产权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促使其认真思考整合,走规范之路。二是突出“五个统一”,强化规范建设。即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三是循序渐进,规范操作。在整合程序上,坚持规范操作。交易机构书面申请---市州国资委发文推荐---省产权交易中心评审----省中心与市州产权交易机构签订整合协议----省国资委行文批复。在标准上从严掌握,条件合格一家发展一家,不搞运动式整合。要求申请加盟的机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交易资源丰富。主要选择经济比较发达,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第二,业务运作规范,在过去5年内没有违规违纪记录。第三,机构属于事业法人,以赚钱为目的的企业性质的产权交易机构不列入整合对象。四是合理分利,实现双赢。一方面,省中心负责对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无偿提供信息平台供各分中心使用,另一方面,在业务收入上大幅度让利于分中心,对来自分中心的业务收入,80%以上返还给分中心。三、 部门联手共管,促进产权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力度。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整合时间不长,成效正在逐渐显现:一是通过整合夯实了产权市场发展的基础;二是通过整合促进了产权市场发展的步伐;三是通过整合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四是通过整合加强了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