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1.73%股权。
二、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7年 7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58万元,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5号楼2层203室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能一卡通、智能IC卡、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的批发、代购代销;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安防工程、通信工程(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弱电安防器材、电脑配件的研发、销售、维修;空气净化设备、机电设备、制冷设备、冷水设备、空调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82.0034 |
1682.0034 |
81.73% |
2 |
福州中联世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3.5268 |
153.5268 |
7.46% |
3 |
郑申弟 |
102.4896 |
102.4896 |
4.98% |
4 |
张鲁江 |
57.8324 |
57.8324 |
2.81% |
5 |
林辉 |
42.8042 |
42.8042 |
2.08% |
6 |
王财银 |
19.3436 |
19.3436 |
0.94% |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的议案》,根据《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由清算注销调整为将持有的81.73%股权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的通知》(HG综〔2019〕134号)的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同意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置方式由清算注销调整为将持有的81.73%股权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以不低于经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2、上级批准: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呈报的《关于调整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的请示》(HG综〔2019〕128号)于2019年11月25日获得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建省明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置方式由清算注销调整为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明华信科81.73%股权。转让价格以不低于经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五、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1780.48 |
1810 |
1964 |
总负债 |
473.72 |
729 |
874 |
净资产 |
1306.76 |
1081 |
1090 |
营业收入 |
131.96 |
1058 |
84 |
利润总额 |
-430.13 |
-226 |
3 |
净利润 |
-946.53 |
-226 |
3 |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预公告期限:2019年12月9日-2020年1月6日。
八、联系方式:电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本项目预挂牌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