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XM0001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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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95号10#宿舍楼西北面5000㎡露天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3.25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2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 |
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场地 面积(㎡)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95号10#宿舍楼西北面5000㎡露天场地 |
5000 |
3.25 |
1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亚城锦亭北路295号10#宿舍楼西北面,场地面积为 5000平方米,露天场地(未硬化),无配套水电设施。土地房屋权证号为厦地房证第集地11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 2053年 02月19日,土地用途工业。
租赁标的的实际状况由竞租人自行实地观察了解,出租方以标的现状出租。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权属厦门利富来机械有限公司,有厂区整体土地房屋权证,无该场地独立的产权证;租赁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租赁标的靠近动车铁路线,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铁路沿线两侧的景观美化有专门要求,竞租人须事先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规定,承租方租赁使用标的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管理之规定。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堆场、停车场,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25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叁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2个租赁年度起(含第2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5 %。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10日前将本月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场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含)前,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出租方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出租方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限制参加竞租)。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以转租、转借或其他方式将租赁标的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露天场地上基建房屋,如果需要在租赁露天场地上安置简易活动房或安装水、电及其它设施,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场地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1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21年6月3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
电话:0592-2083169、 0591-87276322、87809323;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