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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XM00005949
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92号侨星大厦一、二层1758.09平方米房产招租
挂牌价 14.0648万元
保证金 7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1-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1-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92号侨星大厦一、二层1758.09平方米房产招租。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92号侨星大厦一层北面和二层整层商场,建筑面积约1758.09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496.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1261.19平方米),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挂牌价格: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0648元。
三、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1、出租用途: 商业经营(餐饮和娱乐除外)。
2、租赁年限: 自移交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3、免租期:一个月(自移交之日起算)。
4、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年)起,月租金每年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自《出租合同》签订生效3日内支付2个月与首月租金等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
2、税费承担:租金发票税费和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承租人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1、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标的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卫生、税务及政府行政收费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费等)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用于经营,必须符合政府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手续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或承担。
3、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出租或转租给第三方。
4、出租方就标的房屋对公共场地、公共设施(含广告位)依法享有的使用权由承租方行使,承租方在行使该使用权时,必须遵守本大楼物业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5、广告报批、施工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使用广告位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标的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装修不得危及到租赁房产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和房屋外立面。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若装修方案改变房屋结构或可能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和使用的,该装修方案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设计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施工。承租方对标的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时不得减少原有建筑内的使用面积。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
八、招租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九、公告期限: 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6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本单位获取项目《竞价须知》)。
十、咨询电话: 0592-2083169,0591-87850015;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