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XM0001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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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68号第一层东侧店面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1.7645万元 |
保证金 | 6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1-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2-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0592-208316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情况:
房屋标识 |
面积 (㎡) |
状态 |
月租金 (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68号第一层东侧店面 |
134.76 |
空置 |
17645 |
6 |
提示:以上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68号第一层东侧,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办公(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除外);
2、租赁期限:36个月;
3、免租期:无免租期;
4、押金:三个月的首年月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二年(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厦门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上述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合同押金后,因其他原因拖延了承租方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合同出租方通知为准。
2、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4、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及厦门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
5、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6、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营业执照)。
8、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自觉遵守所有约定,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七、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