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XM00014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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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56~158号祥和广场第五层招租 |
挂牌价 | 178万元 |
保证金 | 3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7-0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7-2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年租金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56~158号祥和广场第五层 |
4625.70 |
178.00 |
300.0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56~158号祥和广场第五层,产权清晰,权证齐全。房屋权利人为福州福家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658836号,建筑面积4625.70㎡。
标的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房屋用途为商业。内设消防疏散楼梯6处,垂直电梯3部,货运电梯2部。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以现状出租。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1)祥和广场为商住楼,始建于90年代,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按照建设时的规范要求建设,已有不同程度的陈旧老化,功能不及今日新楼,竞租者须谨慎评估运营费用和二次装修投入,谨慎评估二次装修消防验收的不确定性。
(2)租赁标的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出租方交付房屋时间。原承租户成交,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非原承租户成交,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4)业态须符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住宅楼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和单位食堂项目。
(5)租赁标的用于房屋权利人之母公司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向中信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办理5000万抵押贷款,因上述贷款逾期未还,租赁标的在租赁期间存在被查封、拍卖的风险。
(6)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仅限于房屋法定用途商业。不得经营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酒店业、娱乐业和可能污染周边环境的项目,不得新设餐饮业项目。
5、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78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至第三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第四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在第三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增长3%,第五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在第四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增长3%。
7、项目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4个月,免租期一分为四,分别配置于第一至第四个租赁年度的年末。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前5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将标的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应在标的物归还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使用权以整体转租、投资入股、合作、联营、承包或其他形式,整体让渡给他人,确保承租期间的承租方、实际使用人、租金缴交人一致。
2、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公摊费用及公共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缴交。若标的物的给排水﹑供电及排污系统无法满足承租方实际需要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
5、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对标的附属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梯、配电、供水、泵房、消防等)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8、租赁期满,若出租方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招租,原承租方如有意向续租,须按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报名参与竞价,否则视同放弃优先承租权资格。
9、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业务安全管理协议》。
四、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五、竞价保证金:30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8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