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内“2009Y06”地块物流仓储房地产(在建工程)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厦乾元评报字(2014)第14090号资产评估报告。
三、转让底价:25455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即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落款日期为准)起五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转让价款的50%,剩余转让价款买受人须于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且剩余款项买受人需向转让方支付8%的年利率的利息,利息由买受人在支付尾款时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600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登记日期: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9日17:30。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承担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鉴证费。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承担。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核准文件;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四、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十五、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委托他人缴纳保证金的,缴款人应在登记截止日前到中心办公场所当场签署缴款说明。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及签署缴款说明的,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
电话:2938925 2938923 2938926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