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思明区湖滨南路819号(宝福大厦)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商业房产、第3,36,37,42,43,46号车位及第3层B室整体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厦均和2013G245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转让底价: 12423.438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成交后,受让方分段支付拍卖款,第一笔拍卖款即拍卖成交的30%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拍卖款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150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十二、意向登记日期: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1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除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一切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方应支付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3、上述标的部分租赁给厦门采星欢唱娱乐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到期。
4、地下一层靠西面楼梯位置实际使用面积约300平方米及地上一层靠西面位置实际使用面积约104平方米,转让方需进行返租10年使用,年租金为75万元(含税)。
5、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四、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意向登记日期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办理意向购买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
电话:2938925 2938923 2938926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