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湖里区象兴四路21号(银盛大厦)35套商业、办公房产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三、转让底价: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1、选择一次性交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2、选择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买受人,符合金融机构当期贷款条件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标的房产成交价款的50%作为首期款,余款由有关资质的国有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担保,最迟在拍卖成交20个工作日内取得按揭贷款,用于付清50%剩余款项,倘若相关金融机构经审核,并不支付该笔贷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意向登记日期: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2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卖方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手续费由卖方自行承担。
2、产权变更过程中需向有关部门缴交的所有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四、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意向登记日期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办理意向购买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
电话:2938925 2938923 2938926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