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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个别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8

应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现对我中心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的“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非公战略投资者项目”公告做如下调整与修改:

一、删除原公告第五款“5.5.增资前累积利润的安排:本次增资前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由轻纺控股享有。”的内容;

二、原公告第五款第四条“5.4.过渡期损益:过渡期间指自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的损益由轻纺控股享有和承担。”变更为“5.4.过渡期损益:过渡期间指资产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起至标的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的损益由轻纺控股享有和承担”。

特此通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