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资讯中心 > 通知
关于废旧闲置物资(435台套)整体转让恢复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9

应委托方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4月20日中止的“废旧闲置物资(435台套)整体转让”项目现恢复公告,原公告转让条件不变,公告期限至2020年6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特此通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