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5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现为省国资委直属机构。
“中心”目前的业务范围是:为各类产(股)权提供交易、鉴证、咨询、培训及其他配套服务;论证可行性方案、投资咨询;为政府采购提供服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
“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公布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之一;福建省唯一具有央企资产交易资质的机构;省国资委确定的承办省级国有产权转让业务的机构;省财政厅指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的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机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确定的承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业务的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承办司法拍卖业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闽单位资产处置的合作承办单位。
“中心”重视人才开发与培养,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将为每一位人才提供施展才华、实现价值的广阔舞台和发展机遇。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平潭办事处业务经办(1名)
1.平潭办事处业务经办岗位职责:
(1)开拓各类产权交易项目资源;
(2)做好进场交易项目的各项交易流程和交易工作;
(3)做好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建立,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推荐挂牌项目;
(4)撰写项目运作方案、情况分析等材料;
(5)交易数据统计及交易文档整理;
(6)整理建立投资人数据库;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端正,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企业管理、经济、工商管理、金融、贸易、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有积极的职业态度、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工作地点
福建福州、平潭
(三)薪酬待遇
以岗定薪。“中心”按照相关社保政策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简历及联系电话发至中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2.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及考核,应聘者带上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等。
4. 组织通过面试人员体检。
5.通知录用,试聘用。
6.试聘用期满后,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
(五)简历材料组成要素
请下载填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求职申请表》,同时请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53074、87822091
传真:0591-87854516
收件邮箱:fj3091@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