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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68.15%股权转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0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68.15%股权转让项目于2015年12月25日在我中心发布转让信息。
  我中心于2016年2月2日收到转让方申请中止项目的函件,根据相关规定,现中止该项目挂牌。该项目重新挂牌,我中心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