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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51号楼01#车位(或仓库)招租终止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04

我中心于2019年6月4日公告的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49号楼05#店面、51号楼01#车位(或仓库)分别招租项目,公告期为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9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现根据委托方要求,标的2: 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51号楼01#车位(或仓库)招租予以终止延期公告。
特此通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