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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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三艘船舶转让信息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一、转让标的简况
1、广驳运500。船舶种类 :集装箱船;船舶材料:钢质;建成日期:1996;吨位:751;总长(m):49.40;载重量(T):A级615/B级900;挂牌价格:72万元;交易保证金:7.2万元。
2、广驳运501。船舶种类:集装箱船;船舶材料:钢质;建成日期:1994;吨位:790;总长:
3、广驳运911。船舶种类:干货船;船舶材料:钢质;建成日期:1998;吨位:539;总长:
上述三个转让标的:广驳运500、广驳运501、广驳运911捆绑整体受让优先于单个标的(船舶)受让,三艘船舶捆绑整体转让挂牌底价194万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4万元。
二、挂牌期满日期及交易方式。挂牌期满日期为
三、特别提示(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交易机构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资产转让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交易机构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4.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转让资产意向,向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交易机构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四、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转让方按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必须了解和接受资产的现状。
2.转让方只移交该船舶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正本),广州海事局船舶登记部门签发的《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正本)和《无抵押权证明书》(正本)。
3.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资产所有权变更和过户的前置及后续检验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联系电话:020-22360255
联系人:黄先生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O一O年
500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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