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4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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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厦门、广州、绍兴、上海五地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
序号 | 宗地性质 | 房产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用途 | 详细地址 | 建筑面积(m2) | 建成日期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312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101单元 | 住宅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 | 74.74 | 1981年 | 784,900 | 10 | |
2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312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102单元 | 住宅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 | 58.19 | 1981年 | 611,100 | 10 | |
3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312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201单元 | 住宅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 | 80.94 | 1981年 | 859,000 | 10 | |
4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312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301单元 | 住宅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 | 80.94 | 1981年 | 876,800 | 10 | |
5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312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302单元 | 住宅 |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 | 80.94 | 1981年 | 867,900 | 10 | |
6 | 出让 | 厦国土房证第01064379号 | 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201单元 | 住宅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 | 70.69 | 1990年 | 1,436,940 | 20 | |
7 | 出让 | 厦国土房证第01064391号 | 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202单元 | 住宅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 | 92.71 | 1990年 | 1,803,510 | 20 | |
8 | 出让 | 厦国土房证第01064393号 | 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301单元 | 住宅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 | 72.19 | 1990年 | 1,481,850 | 20 | |
9 | 出让 | 厦国土房证第01064387号 | 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302单元 | 住宅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 | 95.48 | 1990年 | 1,871,820 | 20 | |
10 | 出让 | 穂房地证字第0734014号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201房 | 住宅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 | 66.37 | 2000年 | 659,610 | 10 | |
11 | 出让 | 穂房地证字第0734013号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202房 | 住宅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 | 88.78 | 2000年 | 900,000 | 10 | |
12 | 划拨 | 绍字第020485号 | 绍兴市越城区大江住宅7幢201室 | 住宅 | 绍兴市越城区大江住宅7幢 | 78.44 | 1992年 | 500,000 | 10 | |
13 | 划拨 | 沪房地虹字(2001)第032679号 |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2幢1303室 | 办公 |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2幢 | 44.61 | 1999年 | 540,090 | 10 | |
合 计 | 13,193,520 |
二、 标的简况:
1、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11号1座为六层不带电梯砖混结构南北朝向条状楼房,位于城守前路南侧,五一北路以西,仙塔街以东,是福州市中心区域,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均较好、完备、齐全。1座各层均为住宅,约建成于1981年,楼宇外墙面为喷涂,一梯两户,各层层高约2.8米。一、二、三层,南北朝向,装修程度均为普通,目前可正常使用。
2、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7号为七层不带电梯砖混结构南北朝向条状楼房,位于东明路南侧,湖明路以西,是厦门市岛内较中心区域,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完备、齐全。槟榔东里17号一层为附属间,以上均为住宅,约建成于1990年,目前可正常使用(收房诉讼中)。
3、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新景街1号为九层不带电梯钢混结构南北朝向条状楼房,位于齐富路北侧,机场路以东,黄石东路以南,云城西路以西,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北部,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均略好、完备、齐全。新景街1号各层均为住宅,约建成于2000年,一梯两户。201单元朝西北,202单元朝西南,目前可正常使用。
4、绍兴市越城区大江住宅
绍兴市越城区大江住宅7幢为四层不带电梯砖混结构南北朝向条状楼房,位于草藐弄南侧,解放北路以西,下大路以东,是绍兴市越城区北部区域,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完备、齐全。7幢各层均为住宅,约建成于1992年,一梯两户。7幢201室,位于自然层第二层,南北朝向,目前为空置状态。
5、上海市虹口区沪办大厦
中山北一路1250号2幢(又称沪办大厦2幢)为二十一层带电梯钢混结构楼房,位于曲阳路西侧,中环路以南,中山北一路以东,内环高架路以北,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北部,周边交通、办公聚集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完备、齐全。沪办大厦有多栋商务办公楼,2幢约建成于1999年。1303室,位于第十三层,朝北,中间单元,目前可正常使用。
三、 受让方条件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除第四条第3款土地证办理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全部费用(包括如果土地属于划拨地而需要转为出让地的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4、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公告期限:2015年6月2日至6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张先生、扶女士、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