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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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武平县境内林地森林资源及部分设备资产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有关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福建省武平县朝阳国有林业采育场、福建省武平县三联国有林业采育场、武平县木材公司等三家国有企业所拥有位于武平县境内林地面积约121025亩、蓄积量约
二、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系福建省武平县境内部分国有林业资源资产及部分设备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
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实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近三年净利润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以森林资源为主的林产化工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买人必须一次性整体受让转让标的。
3、竞买人应当提交如下书面承诺:
若竞买人成功受让转让标的,保证做到:
3.1
3.2 受让人必须将受让标的及投资建设的生产线作为经营资产,在武平县境内新设立至少一家的独立法人企业,从事森林资源培育和采伐利用、木材深加工及林化产品深加工等业务,新设企业在存续期间不得将注册地、生产线和纳税地点、纳税关系移离福建省武平县行政区划范围。
3.3 受让人应以新设的法人企业作为国内的主要经营实体,于
3.4 受让人应一次性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作为履行产权转让合同的担保,直至产权转让合同相关条款履行完毕。
3.5 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不包含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4、竞买人应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竞价保证金。转让标的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 2010年5月29日—2010年6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自动顺延,直至征集到竞买人即止,但最迟不超过
四、具体交易方式、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 地址: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详情请来人来电咨询。 关于武平县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条件设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