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部门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闽都大庄园75#楼整座独栋住宅。
二、挂牌价:人民币800万元。
三、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闽都大庄园75#,属闽侯县上街镇一级住宅用地,为混合结构,独栋别墅,总楼层为3层(落地,均为住宅),约竣工于2001年,用途为住宅,所在楼宇外墙为涂料,入户防盗安全门,窗为铝合金。两证齐全,建筑面积为434.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44.34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8年4月23日。
房产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条件:
1、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在《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0%,在《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2、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
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实物移交。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房产实物交割日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费等相应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割日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费等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2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12: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十、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87850015;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