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21号楼6层2单元611办公用房。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435万元。
三、标的简况
标的房产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21号楼(永利国际中心),该楼宇建成于2010年10月,位于工体北路与春秀路的交叉口,南临工人体育场北路,西邻春秀路,对面是工人体育场北门,总层数地上21层、地下4层,带电梯钢混结构。
6层2单元611办公用房:房产证号为X京房权证朝字第1203073号;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101.6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7.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年限50年,已用年限5年。该办公用房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层高3.3米,镶板门,塑钢窗,内墙、顶棚刷水泥漆,地面铺地砖,目前为办公用途。
四、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标的房产现抵押在兴业银行北京东外支行,银行已同意转让方出售,并同意在归还房产抵押款后办理解押手续。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自《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30%,其余价款在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
2、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名下的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公告期限: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7年1月14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
十、联系方式:0591-87845911 87315276 87855200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