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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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4#、5#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物拆除权及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等资产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1775万元 |
保证金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4-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5-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4#、5#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物拆除权及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等资产(整体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1775万元。
三、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顺昌县城南中路1号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其中建筑物约62项、机器设备约1188台套、备品备件约4477项(参考附件清单)。
竞买方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
1、建筑物:
(1).5#窑厂区2#开关室: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106号”,二层框架结构,面积827.02平方米,总高约8米,钢门窗。
(2).5#窑入窑入库:无围护框架设备平台,面积32平方米,高约12米。
(3).5#窑生料均化库:圆筒形钢筋混凝土结构筒仓,总高度约52米,直径22.4米,壁厚0.45米。
(4).5#窑原料磨及输送: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1032平方米,无围护。
(5).5#窑3#开关室: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101号”,二层框架结构,面积为724.57平方米,总高约8米,钢门窗。
(6).5#窑煤粉制备及输送:框架结构,面积1598 平方米,底部三层有维护,三层以上无围护,总高约25米,配有皮带走廊。
(7).5#窑次熟料储备及输送:框架结构设备平台,下半部无围护,带皮带走廊。
(8).5#窑预热器塔(窑尾):钢构设备平台,高约80米,共7层,面积1167.25平方米。
(9).5#窑窑头冷却及运输:钢筋混凝土设备平台,6层框架,总高约25米,面积1361平方米。
(10).5#窑次熟料库:框架结构设备平台,下半部无围护,带皮带走廊,面积1185平方米。
(11).5#窑窑中:钢筋混凝土设备承台,高度约5米。
(12).制成储存库:2个圆筒形钢筋混凝土结构筒仓,直径约7米,高14.5米,壁厚0.2米。
(13).制成碎石膏混合材输送:系一座房屋和二段皮带廊,房屋为单层框架结构,面积75.8平方米,总高约14米,钢门窗,内部有设备平台,皮带廊为钢混结构。
(14).制成石膏中间仓:单层框架结构,面积65平方米,层高约8米,两面围护,砼屋顶。
(15).制成85M22M18M通廊:包括8号窑入4、5号窑塑料输送皮带廊、入2号磨熟料皮带廊、包装产品到火车皮带廊等。
(16).纸袋加工车间: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顺昌字第20110042号”,单层排架结构,砖外墙,面积为1517.51平方米,预制板梁顶,高约9米。
(17).水泥包装水泥库变电所: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095号”,单层混合结构,面积56.46平方米,高约4米,钢门窗。
(18).水泥包装空压机房: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096号”,单层混合结构,面积212.53平方米,高约6米,钢门窗。
(19).厂区逢布毛竹仓库:单层框架结构,面积195平方米,砖墙,层高约4米。
(20).4#窑生料均化库:圆筒形钢筋混凝土结构筒仓,总高度约52米,直径22.4米,壁厚0.45米。
(21).4#窑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系统: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无围护,面积1641平方米。
(22).熟料库:二座圆筒形钢筋混凝土结构筒仓,高约46米,外径约22米,壁厚0.45米。
(23).总平面:系生产线用地的三通一平费用。
(24).4#窑煤粉制备:框架结构,面积1903平方米,底部三层有维护,三层以上无围护,总高约25米。
(25).4#窑烧成窑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1473平方米,高度约13米。
(26).4#窑窑中及三次风管:钢筋混凝土设备承台,高度约5米。
(27).4#窑烧成窑尾(含增湿塔三层框架):窑尾为钢结构设备平台,高度约80米;增湿塔为钢筋混凝土三层框架设备平台;面积1450平方米。
(28).4#窑窑头、尾电气室:2层框架结构,面积780平方米,总高约9米。
(29).装运维修房搭盖(制成机修房):单层混合结构,木窗,钢门,彩钢板屋顶,面积332.8平方米,层高约4.5米。
(30).脱硫石膏堆棚:3座堆棚,单层简易结构,面积2040平方米,型钢柱梁,彩钢板屋顶。
(31).输送廊道(穿越2#3#熟料库):钢结构。
(32).脱硫石膏仓:2层框架钢混结构设备平台,面积50.3平方米,无围护。
(33).篦冷机系统风机平台及钢构:系2014年新增的风机系统设备平台,面积24平方米。
(34).窑头系统风机平台及钢构:系2014年新增的风机系统设备平台,面积10.66平方米。
(35).窑尾系统土建基座及钢构:系2014年新增的窑尾设备平台,面积75平方米。
(36).5#窑煤磨布袋收尘器钢构:系2014年新增的布袋除尘系统设备平台,面积30平方米。
(37).4#5#窑空压机站移址改造:单层简易搭盖,面积约81.6平方米,高约3.3米。
(38).5#窑增湿塔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系统平台,面积约168.75平方米。
(39).铆焊车间: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顺昌字第20110040号”,单层排架结构,面积为1170.23平方米,层高约8米,砖墙,砼柱,预制板屋顶。
(40).热处理(铆焊车间烟囱):系一座烟囱和一座房屋。其中烟囱为砖砌,高约15米,底部直径约3米,顶部直径约1米,壁厚平均约0.48米;房屋为单层框架结构,面积约152.27平方米。
(41).熟料散装头控制室(3#熟料库侧放料):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102号”,单层砖混结构,层高约3米,砖墙,面积为47.7平方米。
(42).耐火砖库(5#窑头机修房):单层框架结构,面积为227.64平方米,层高约6米,钢门窗,24砖墙。
(43).设备仓库钢屋盖与地面硬化:单层钢简易结构,面积为216平方米,无围护。
(44).机械修理间(金加工):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顺昌字第20110043号”,单层排架结构,面积1299.11平方米,层高约7米,砖墙,砼柱,预制板屋顶。
(45).空压站(机房):房产证编号为“顺房权证水南字第028093号”,单层框架结构,面积为90平方米,层高约6米,钢门窗,24砖墙。
(46).8#窑电气库:单层钢结构,面积为882平方米,层高约8米,砖墙裙,彩钢板外墙,型钢柱梁。
(47).煤矸石及脱硫石膏堆棚改造:单层钢结构结构,面积2111平方米,型钢柱梁,彩钢板屋顶,高度约12米。
(48).脱硫石膏技改:单层简易结构,面积336平方米,混凝土墙裙,型钢柱梁,彩钢板屋顶。
(49).煤矸石混合材堆棚彩钢板:系47煤矸石及脱硫石膏堆棚改造工程的维修费用。
(50).大型、设备备件库:单层排架结构,面积为1942.37平方米,层高约7米,砖墙,砼柱,预制板屋顶。
(51).5#窑循环水泵房:单层砖混结构,面积123平方米,层高3.5米,钢窗,砖墙。
(52).新循环水泵房:单层砖混结构,面积52平方米,高约4米,木门窗,砖墙。
(53).5#窑头掺混合材仓及基础:单层框架结构,面积28.26平方米。
(54).4#5#锅炉框架(含干扰分离器)(余热发电房屋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271.04平方米。
(55).厕所:单层砖混,高3米,面积30平方米。
(56).11#开关室:单层砖混,高3米,面积16平方米。
(57).石膏破碎机房:二层框架结构,面积543平方米,砖墙。
2、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约1188台套,包括回转窑、辊压机、立磨、除尘设备、传输设备、预热器分解塔、锅炉等等。
3、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约4477项,包括轴承、油管、阀门、减速机、过滤器、叶轮、齿轮轴、齿轮、衬板、电器等。
4、特别提示:
(1)竞买方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在看样确认后,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并以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与具体状况)移交。
(2)竞买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及进场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4)受让方不得将本次交易标的整体转让(转包)他人,且须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75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超出约定的拆卸、转移、复原期限,每延期一日,受让方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交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卸,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进场保证金。
(5)受让方必须提供税率为9%的相应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转让方:机器设备整体拆除费用250万元,房屋建筑物废渣运费51.7103万元、房屋建筑物整体拆除费用125万元,共计426.7103万元。
(6)转让方按如下原则向受让方提供发票:
①2009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税率3%(具体数量可参照附件转让资产清单);
②房屋建筑物废金属回收收入767.5129万元,根据税务相关规定,转让方可开具免税发票;
③其他转让收入税率13%。
以上业务的税费缴纳及税票开具仅供竞买方报价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为准。
四、竞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资质。
3. 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整体转包。
5. 竞买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五、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七、公告期限: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九、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45911、87821179;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