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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9618
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渔限码头水泥搅拌站、透水钢结构码头资产处置
挂牌价 421.65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4-28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5-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资产处置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资产范围: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渔限码头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透水钢结构码头主体结构(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二、挂牌价:人民币421.65万元。

三、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渔限村西南侧,为大练岛码头水泥搅拌站中的搅拌站两套设备、透水钢结构码头主体结构,由受让方进行转让标的拆除(含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的附着物)、施工现场清理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复垦面积参考转让方与渔限村村委签订的《临时用地租赁协议》(编号:HXJS2021002LD),具体范围以实际场地为准)。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基本情况表》,《资产基本情况表》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

特别提示: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岛渔限码头水泥搅拌站、透水钢结构码头资产处置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现场看样时,若看样人无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看样人须遵守当地及转让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限制高消费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资产处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持有的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受让方营业执照需包含水下切割等相关内容,并提供证明水下切割相关业绩(提供合同等能够证明业绩的材料),若受让方未能提供上述证件则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资产处置合同书》约定的违约责任。

2、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书》。受让方须在《资产处置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300万元的进场押金,作为受让方现场作业管理过程的保证。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押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至此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复原等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须在《资产处置合同书》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转让标的拆除(含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的附着物)、施工现场清理等工作,若受让方无违反安全管理、环保规定、无违约等其他情况发生,在转让标的拆除(含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的附着物)、施工现场清理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村委与转让方顺利完成土地租赁合同、复垦关系解除)等工作后,转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的进场押金本金无息退还给受方。

5.受让方需承担本次处置资产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含交易服务费),承担本次处置资产的资产评估费用人民币10592元(受让方需在《资产处置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转账给评估单位)。鉴于转让方土地租金已付至2023年1月31日,转让方只承担《资产处置合同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的租金,合同生效3个月后至2023年1月31日的土地租金应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将合同生效3个月后至2023年1月31日的土地租金(19747.5元/月*合同生效3个月后至2023年1月31日,取整月计算,即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支付给转让方。若受让方未在2023年1月31日前解决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复垦面积参考转让方与渔限村村委签订的《临时用地租赁协议》(编号:HXJS2021002LD),具体范围以实际场地为准)等工作,受让方应承担因逾期产生的土地租金等相关费用。

6.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物的移交后,受让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进场作业,包括转让标的拆除、拆卸、移离(含建筑渣土等垃圾)。

8.受让方拆除作业不得采取爆破拆除,涉及危险作业、危废处置以及可能对处置方人员、财产及环境产生损害的,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拆除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抑尘、降尘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施工期间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9.若有相关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守拆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受让方为拆除施工安全责任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并承担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拆除中若对相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受让方须自行解决并做好转让标的所在地片区、村委村民工作,进行场地内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及附着物、透水钢结构码头主体结构的拆除、施工现场清理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复垦面积参考转让方与渔限村村委签订的《临时用地租赁协议》(编号:HXJS2021002LD,具体范围以实际场地为准)等工作。

11. 水下钢管桩等钢构件需切割或拔除到位,若未达到相关部门要求,受让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1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拆除、施工现场清理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等工作的一切安全工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前期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资产处置合同书》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支付成交价款、进场押金后,转让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退还该履约保证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回给受让方。

1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处置合同书》为准。

六、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让方须自行解决并做好转让标的所在地片区、村委、村民工作,进行场地内水泥搅拌站两套设备及附着物、透水钢结构码头主体结构的拆除、施工现场清理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复垦面积参考转让方与渔限村村委签订的《临时用地租赁协议》(编号:HXJS2021002LD),具体范围以实际场地为准)等工作。

3.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特别提示:

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八、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九、公告期限: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7:00时。

报名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件:                  资产基本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材质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练岛码头水泥搅拌站

设备类,HLS180

山东建科机械有限公司

2

 

2

钢结构透水性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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