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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9462
名称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整座五层办公楼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4-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4-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挂牌价格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埂背)整座五层办公楼

739.36

235.56

20

二、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位于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埂背)整座五层办公楼,建成年份约为1992年,设计用途为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39.36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94.8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转让标的现有状态为标的院内(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建有3座自建的建筑物,分别为:

建筑物1为二层砖混结构8间柴火间,建筑面积约为100平方米;

建筑物2为三层砖混结构(原车库上建筑),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

建筑物3为一层砖混结构原营业厅,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

上述3座自建建筑物均未取得房产证,无相关建筑施工资料。经转让方咨询,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转让标的及3座自建的建筑物因年久失修,部分墙体外墙及内墙粉刷脱落,墙体开裂,供电线路老化,水管生锈、漏水,房屋质量较差。

房屋对外出租情况:建筑物1租期至 2022年6月15日止,转让标的二楼北侧3间房屋租期至2023年9月19日止,转让标的三楼房屋租期至2022年6月15日止。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应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对本次项目所有房屋作为整体标的物转让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宁房权证字第002671号

房屋所有权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公司

房屋坐落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埂背)

丘(地)号

 

产别

股份制房产

房屋

状况

幢号

房号

结构

房屋总层数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设计用途

 

 

砖混

5

 

739.36

办公楼

附记

1992年竣工,2003年房屋所有权人更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记载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宁国用(2014)第19600号

土地使用权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公司

座落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0号

地号

3-2-22(1)

图号

/

地类(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取得价格

/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3-02-10

使用权面积

394.89       M²

其中

独用面积

/   M²

分摊面积

394.89      M²

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附有的3座自建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权证,无有关建筑施工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项下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经转让方咨询,按现有相关规定,该建筑物无法办理相关权证。3座自建建筑物仅作为转让标的的附着物,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一并交付,如需对附着物进行改造的,由受让方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3座自建建筑物均未取得房产证,无相关建筑施工资料,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事由,拒绝履行受让义务、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否则将视为意向受让方违反本公告所涉项目的《竞价须知》约定的交易规则,转让方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本公告所涉项目的《竞价须知》约定对上述意向受让方作出相应的处理。

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按看样时状况出售移交,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确权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若确权面积与公示面积不同,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能严格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名下的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自不动产权证权属变更之日起,转让标的所涉租赁合同由受让方承接,且承接当日为受让方收取租金的起算日。租赁合同所涉履约保证金转让方在不动产权证权属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承接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后,自行承担由租赁房屋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等相关风险;

5.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6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以本项目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