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6977 |
---|---|
名称 | 475项废旧闲置设备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413.778万元 |
保证金 | 4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5-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6-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475项废旧闲置设备(整体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413.778万元。
1、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475项废旧闲置设备,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设备清单》。转让标的属于单台机器设备,不属于设备组合,包括有起毛机、剪毛机、卷染机、拉幅机、剑杆织机、烘燥机等设备,该批设备启用时间从1973年到2017年不等,已长时间闲置,机体出现锈蚀、老化现象,设备存在零部件残缺不全的情况。转让标的现存放于福建省南平市。
2、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价格不含拆卸、运输安装等费;不含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无形资产;不含(包括地下及地上)连接的电线、电缆,竞买方应了解清楚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该批设备均已长时间闲置,机体出现锈蚀、老化现象,存在部件残缺不全、损坏、部分零件缺失的情况,机器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及设备完好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也不能保证该批设备在搬运和重新安装后所有机器的部件依然完好,该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设备清单》序号118、176、177、258-268、442无实物,序号208-213、447拆除后无价值,部分设备部件缺失,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设备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设备数量差异和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3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至此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复原等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70个自然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
4、转让方按如下原则向受让方提供发票:
①2009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提供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占成交价8.51%);
②2009年1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占成交价91.49%)。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2万元。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7:00时。
报名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