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7972 |
---|---|
名称 | 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南坑场150亩林权 |
挂牌价 | 25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7-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8-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标的名称 |
林权面积(亩)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南坑场150亩林权 |
150 |
25 |
5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为华润矿业(长泰)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的林权,林权证号为:泰政林证字﹝2011﹞第01391号,林权证面积150亩,登记使用期限至2056年12月31日。四至范围以林权证附图为准,林分状况以实物为准, 蓄积量以实勘为准。
三、竞买人(受让方)条件资格
1、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林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办理权证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要采伐林木的,应按照林业部门要求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后及时对采伐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转让标的转让后,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接。
5、其他交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林权转让合同》及竞价文件中约定的为准。
五、特别提示:
1、林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让山场出现及可能存在的一切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转让后山场可能存在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2、受让方向林权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等换证手续,由受让方承担换证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换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解决。
3、本次转让项目可能还存在其他未发现的其他有关影响今后生产经营的相关问题,敬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全面尽职调查。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品质及转让林权证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风险提示:转让标的周边存在30亩附属场地及地上若干建筑物(办公楼及宿舍楼等配套建构筑物),原由转让方占用,目前均已闲置。上述附属场地系周边集体土地(但转让方未能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地上建构筑物均无相关批建手续(属于危房),且转让方无法提供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受让方受让后标的林权后可在自行对上述地上建筑物进行维保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情况下承接使用上述资产。受让方使用上述地上建筑物、土地及相关资产(含30亩附属场地,以现状面积为准)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安全、被征收或征用、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等的任何风险、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交易组织方不对此向受让方作任何的承诺或保证。
六、公告期限: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uploadfiles/file/2021-07/29/748527569951544928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