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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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一批废旧机器和电子设备转让 |
挂牌价 | 31.020922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7-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8-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挂牌价 (万元,不含税)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一批废旧机器和电子设备 |
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 |
31.0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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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福建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所辖罗长、机一、机二、福银、福永、西北绕城、沈海复线及京台等路段日常维护及专项工程改造中更换下的机电系统报废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照明设备、变配电设备、监控系统、收费设备及通信设备等。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的产权人为福建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下属公司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机场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上述9家公司共同授权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委托方及转让方全权办理转让标的进场交易事宜,意向方竞得转让标的后,须与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不得以产权人与委托方、转让方不一致为由拒签成交材料、《设备转让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设备转让合同》。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转让价款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将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及增值税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受让方应于《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增值税。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3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一:《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