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7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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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沈海闽浙省界收费站撤站报废资产转让 |
挂牌价 | 6.99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8-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8-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挂牌价 (万元,不含税)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沈海闽浙省界收费站撤站报废资产 |
详见附件:报废资产清单 |
6.99 |
1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该转让标的主要存放于宁德高速沈海闽浙收费站,包括了收费站服务器、收费站监控计算机、高清视频服务器、车道收费系统、自动栏杆等共计79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大部分已拆卸堆放于宁德沈海收费站内,均处于停用状态,整体状况差。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上述转让标的均处于报废处置状态。报废资产清单仅作参考,具体资产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及数量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其资产完好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转让方以标的现状与受让方办理移交,如存在差异,不再因现场数量及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及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对其存放地及其周围环境等相关情况进行踏勘,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并自愿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标的转让价款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将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及增值税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受让方应于接到转让方出具的增值税缴纳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增值税。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曹先生、邓先生;
电话: 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