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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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废旧闲置物资(435台套)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145.28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3-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4-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 87855200、87315276、87845911、8782117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标的名称 |
标的类型 |
数量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废旧闲置物资(435台套) |
闲置类设备 |
约33台(套) |
145.28 |
20 |
报废类设备 |
约402台(套) |
以上标的整体转让。
二、标的简况:
1、闲置类设备
该类设备已闲置,大部分外观显旧,基本属于已使用相当时间或大修后已使用一定时间的设备,大部分设备零部件完整(部分设备零部件有缺失),但性能(功能)有所下降,经维护保养后基本上可保证安全使用需求。
2、报废类设备
该类设备已闲置,大部分外观破旧,性能已严重恶化,使用中故障较多,部分设备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属于已停用或淘汰类的设备,无法保证安全使用或满足生产需求。
提示:本次处置标的按现状分别存储于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煤业公司”)不同的地点(永安市、大田县),竞买方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转让范围内的标的数量及质量等基本情况参考详见附件一清单)。转让方不能保证处置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看样前须先将下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经办人员邮箱349808174@qq.com进行看样登记(同一竞买人的随行看样人员合计不超过3人):(1)个人:居民身份证;(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看样委托书(附上所有看样人员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3)看样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
三、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 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闲置设备转让合同书》,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废旧闲置设备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在转让方收到《交割通知书》及受让方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后,受让方凭转让方提供的《移交通知书》到指定点进行实物移交,受让方须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拆卸作业场地恢复原状等工作。
3.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标的后,现场作业人员均要持有相关作业的上岗证以及有工伤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上岗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含起重、焊工、高空作业等)资格证书等。
4.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拆卸作业场地恢复原状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废旧闲置设备转让合同书》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受让方派遣的设备拆除团队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队伍进驻,现场作业人员均要持有相关作业的上岗证以及有工伤险、人身意外险等,已有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含起重、焊工、高空作业等资格证书),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安全、经济风险责任和赔偿、补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受让方及设备拆除团队应在永安煤业公司监督调度(含作业时间计划安排)下进行作业。
2.因本次处置资产闲置多年,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还应同设备拆除团队共同承担设备拆除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等全部责任。
3.本次转让范围不含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如雨棚、建筑、门窗等),如为拆除本次受让标的设备,需要拆除土建设施的,受让方应事先取得永安煤业公司同意,并且在完成本次受让标的设备拆除转运作业后负责恢复至原状。
4.请竞买人务必到实地看清转让标的标注的装卸、拆卸范围。受让方在装卸、拆除时不能破坏非转让范围内的物品以及建筑物,受让方应自行评估并承担拆除及装运成本。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七、公告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 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九、报名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45911、87821179;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