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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6708
名称 福建省安溪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挂牌价 8082.26万元
保证金 5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4-25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5-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格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福建省安溪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8082.26

500

 

 

 

 

 

 

   二、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重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权证号:安溪县国用(2004)第0002466号;土地使用权人:福建省安溪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土地坐落:湖头镇湖二村、湖四村;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4-12;使用权面积:131045㎡ 。前述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相关权证。转让标的资产范围可参考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清单》,最终以现场移交确认时受让方签署的《交付确认书》上记载的标的资产范围为准。

风险及提示:

1、上述转让标的资产已于2010年9月30日起全面停产保运,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品质、数量,亦不保证该资产存在除完整性、品质、数量外的其他瑕疵。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的各方面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认定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完整性、品质、数量及是否具有其他瑕疵的依据。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项下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相关权证,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了解,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受让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后如需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恢复或改造的,由受让方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项下土地的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事由,要求退还本公告所涉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意向受让方违反本公告所涉项目的《竞价须知》(《竞价文件》)约定的交易规则,转让方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本公告所涉项目的《竞价须知》(《竞价文件》)约定对上述意向受让方作出相应的处理。

2、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并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产权交易凭证》、《交割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实物移交并签署《交付确认书》及《交割完毕反馈函》。自交付之日起,有关该标的资产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或转让方出具相关标的资产已交付给受让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转让方公章)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成交价款汇往转让方指定账户。

3、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名下的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前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相关权证,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相关权证并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5、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6、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4月24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八、报名截止时间:以本项目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附件清单下载/uploadfiles/file/2021-04/25/04576836950278556158.doc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