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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9402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连江县潘渡乡、福州台江区九处房产及福州仓山区一处车位分别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3-30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4-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标的1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0室

49.29

61.83

10

标的2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1室

47.49

59.58

10

标的3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2室

47.49

59.58

10

标的4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3室

47.49

59.58

10

标的5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5室

47.49

59.58

10

标的6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6室

47.49

59.58

10

标的7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6号中嘉·蝶泉湾43幢1房

465.61

400.24

60

标的8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6号中嘉·蝶泉湾44幢2房

431.12

370.59

60

标的9

仓山区临江街道六一南路与朝阳路交叉处中庚红鼎天下D1地下室地下1层335#车位

27.85

29.25

5

标的10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和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20层22办公

174.94

326.53

50

  注:以上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0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9.2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2: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1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7.4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3: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2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7.4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4: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3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7.4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5: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5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7.4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6: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与晋江大桥交叉处西北侧东海泰禾广场8号楼316室,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7.49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标的7:位于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6号中嘉·蝶泉湾43幢1房,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65.61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标的8:位于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6号中嘉·蝶泉湾44幢2房,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31.12平方米,毛坯房。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标的9: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六一南路与朝阳路交叉处中庚红鼎天下D1地下室地下1层335车位,面积为27.85平方米。房屋不动产权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标的10: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和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20层22办公,房屋建筑总面积为174.94平方米,毛坯房。房产证、土地证双证齐全,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办公。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均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未出租,无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标的9车位仅限所在小区业主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清转让价款的,视为受让方构成实质违约,转让方将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配套费、契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转、受让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成交后涉及相关部门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2年3月30日至 2022年4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