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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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82号房产整体转让二次公告 |
挂牌价 | 2250万元 |
保证金 | 2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0-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11-1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王女士、许先生、赖先生、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0591-87809323、87838107、8780009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土地房屋权证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82号房产整体转让 |
厦国土房证第00609176号 |
688.64 |
2250 |
250 |
注:以上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82号,竣工于1987年,混合结构建筑,总楼层为6层。标的房产位于第1-6层(整体转让),共包括12套住宅房产,一梯两户,其中6套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和6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共为一本产权,权证号:《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060917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及房屋用途为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688.64平方米,无分套建筑面积。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他项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状况。
2、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对照现行的厦门市房地产限购政策,自行评判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并承担因对有关政策误判,理解偏差或有意规避导致的所有后果。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意向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买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作为资金收取和划转的平台(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交易保证金和购房款以及交易费用等均汇入此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收取和划转。
2、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
3、付款方式。(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须在《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金额的30%,剩余款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剩余价款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选择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买受人,须在《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不低于竞价成交金额的30%)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余款部分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剩余价款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由担保公司或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付清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确认相关金融机构是否支持该笔贷款以及能否办理担保按揭贷款,倘若相关金融机构经审核不支持该笔贷款或因买受人的原因不能办理担保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3)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付清拍卖款及拍卖佣金,按买受人违约处理,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标的,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竞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委托方和拍卖人视情况对拍卖标的另行处理或重新拍卖。
4、受让方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5、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在转让标的实物移交日前清空原租赁户,并于房产实物交付当日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用,自交付之日起,有关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为了快速有效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鉴于本次交易须缴纳的税费金额较大,转让方可根据转让方与买受人签署的《房产转让合同》的约定,在收到《交割通知书》后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支付《房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购房成交款,用于缴纳税费。
8、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的交易佣金。其他交易条款以拍卖文件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12日。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7:00时。
有意购买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手机号码、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82号房产整体转让项目保证金”或者类似字样;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经确认保证金到账的竞买人,到拍卖公司签署竞买文件,了解拍卖规则,领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确认手续。
为便于未成交时退还保证金,竞买人应按拍卖须知附件1的要求张贴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时提交。
七、交易方式:拍卖。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或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交易终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许先生、赖先生、陆先生
电话:0592-2083169;0591-87809323、87838107、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