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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8825
名称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和贵雅苑共计19个单元房产整体转让
挂牌价 10543万元
保证金 10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2-28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1-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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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A、13B、15A、15B、21A、21B、22A、22B、23A、23B、25A、25B、21幢附属间及贵雅苑21幢201、202、301、302、401、402单元房产,整体转让。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转让标的

建筑面积(㎡)

挂牌价

竞价保证金

1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A房

425.62

10543

1000

2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3B房

425.62

3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5A房

473.09

4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15B房

473.09

5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1A房

 330.70

6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1B房

330.70

7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2A房

 425.62

8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2B房

425.62

9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3A房

338.24

10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3B房

338.24

11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5A房

295.22

12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5B房

295.22

13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裕郡21幢附属间

 454.91

14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201单元

 146.03

15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202单元

 146.03

16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301单元

146.03

17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302单元

146.03

18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401单元

146.03

19

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 1 号贵安新天地贵雅苑26幢402单元

146.03

2、该房产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3、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二、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4.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房产转让合同》。

2.受让方应在《房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其他未尽事宜以《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房产转让合同》以转让方提供的范本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时。

5.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1115-1保证金”。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