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7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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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江滨路坤鸿综合楼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12040.55万元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8-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8-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江滨路,沿江头排独栋,系开发商一手现售房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17年开发完成。目前标的物已取得《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4]-02号补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榕国用(2014)第MD000119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10520140001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0520151000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105201505070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通知书》(榕不动产首字第<20219004417>号)及现售备案(2021榕房现字第21X01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171.1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13757.91平方米,其中地下车位共57个、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合计2281.22平方米,集中式商业(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合计3666.4平方米,办公(四至十二层)建筑面积合计7810.29平方米。
房产用途为车位、集中式商业及办公,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土地类型 |
标的名称 |
区域名称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出让 |
坤鸿综合楼 |
1层01集中商业 |
890.3 |
13757.91 |
4171.1 |
12040.55 |
1500 |
2层01集中商业 |
13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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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01集中商业 |
13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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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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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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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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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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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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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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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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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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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层01商务办公 |
86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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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1层01-14、30-37车位 |
1056.22(共22个车位,平均建筑面积48.0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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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2层01-35车位 |
1225(共35个车位,平均建筑面积35㎡/个) |
上述转让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整体出租,租期从2018年3月21日至2028年3月20日,月租金(含地面、地下室车位租金)人民币350364.00元(第一至第三年原租金保持不变,从第四年起租金标准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每年递增5%至租赁期满),租赁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700728元。目前该楼作为“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东江滨院区”使用。
上述转让标的地上可分层办理房屋产权证,地下车位可按个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至转让方账户,本次转让不接受受让方以贷款或分期形式支付全部购房款。受让方支付全额购房款后,再与转让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即可至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产权证。组织方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前期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组织方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无息划转至转让方账户,该笔资金在受让方未违约的情况下可抵作等额购房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购房款的,该笔资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转让方损失;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购房款后的次日起,受让方承接本次转让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且受让方承接当日为受让方应收租金的起算日。受让方认同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且原则上应承继原租赁关系至租赁期满,租金标准保持原租赁标准不变。除受让方与原承租方达成一致,否则,受让方承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出租方(即受让方)与承租方的有关权利义务条款原则上应与原租赁合同保持一致。在承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后,受让方自行承担由租赁房屋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等相关风险;
4、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或由转让方督促承租方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受让方全部购房款到账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物移交工作,并根据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移交协议,转让方将该标的物原租赁合同中租赁履约风险保证金划转至受让方账户;
5、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6、其他交易条件以相关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标的以现状带租约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也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结束之日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售备案(2021榕房现字第21X014号)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转让价格也不予调整;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五、公告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根据《福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通知书》(2021年第090号)备案销售总价为26679.109万元(详见附件《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因此本次竞价活动有设置最高限价,为26679.109万元,具体交易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件:商品房销售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