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8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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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7台金龙牌客车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0-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0-2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标的1 |
7台金龙牌客车整体 |
129.0866 |
14 |
标的2 |
金龙牌XMQ6110BCBEVL1(闽DC6850) |
24.062 |
2 |
标的3 |
金龙牌XMQ6110BCBEV (闽DB6875) |
18.152 |
2 |
标的4 |
金龙牌XMQ6113BYPHEVD4(闽DC6830) |
20.0245 |
2 |
标的5 |
金龙牌XMQ6129HYPHEVD4(闽DC6770) |
24.7864 |
2 |
标的6 |
金龙牌XMQ6113AYD3C (闽DA6277) |
12.5153 |
2 |
标的7 |
金龙牌XMQ6859AYD4C (闽DD0021) |
18.0261 |
2 |
标的8 |
金龙牌XMQ6706BYBEVL(闽DC8967) |
11.5203 |
2 |
注:以上转让标的采取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转让。本次转让,如有竞买人报名竞价标的1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先对标的1组织竞价。若无人报名竞价标的1或标的1的竞价不成功,则启动对应分标的的竞价活动。
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含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登记日期 |
己行驶里程数 (公里) |
使用 性质 |
交强险 有效期 |
年检 有效期 |
1 |
金龙牌XMQ6110BCBEVL1(闽DC6850)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5/12/31 |
18036 |
非营运 |
2021年12月25日 |
2021年12月 |
2 |
金龙牌XMQ6110BCBEV (闽DB6875)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4/3/6 |
3526 |
非营运 |
2022年2月27日 |
2022年3月 |
3 |
金龙牌XMQ6113BYPHEVD4(闽DC6830)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5/11/13 |
11041 |
非营运 |
2021年9月30日 |
2021年11月 |
4 |
金龙牌XMQ6129HYPHEVD4(闽DC6770)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5/11/6 |
19170 |
非营运 |
2021年9月30日 |
2021年11月 |
5 |
金龙牌XMQ6113AYD3C (闽DA6277)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2/11/30 |
145447 |
非营运 |
2021年11月27日 |
2021年11月 |
6 |
金龙牌XMQ6859AYD4C (闽DD0021)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6/11/11 |
21170 |
非营运 |
2021年8月19日 |
2021年11月 |
7 |
金龙牌XMQ6706BYBEVL(闽DC8967) |
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 |
2015-12-30 |
22124 |
非营运 |
2021年12月25日 |
2021年12月 |
金龙牌XMQ6113BYPHEVD4(闽DC6830)为试制试验车。
以上转让标的采取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转让。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所有转让标的现均停放在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转让标的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机动车所有权人均为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3个工作日内签订《机动车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机动车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仅转让车辆,不带车牌,车牌将由转让方留用。
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9月8日征集到受让方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曹先生、邓先生;
电话: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