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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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一批闲置资产转让 |
挂牌价 | 369.16万元 |
保证金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2-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2-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一批闲置资产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369.16万元。
三、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闲置资产,资产主要为一批锅炉、汽轮机等设备,详见本公告附件《参考清单》。转让标的存放于福建福维股份公司厂区厂房内,目前均为停用状态。
2、特别提示:
(1)竞买方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参考清单》仅做参考,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对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现场看样时,若看样人无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看样人须遵守当地及转让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标的范围提示(以下不在处置范围的为非标的范围,不得破坏,否则根据《设备转让合同书》中约定按违约处理):
①锅炉二楼工艺层内的电缆、管道不在拆除范围内;
②锅炉公用水管、杂用气、仪用气不在拆除范围内;
③地下电缆、水管、气管不在拆除范围内;
④锅炉送往汽机蒸汽母管及通往2#、3#汽机蒸汽管不在拆除范围,通往1#、4#汽机蒸汽管以支路阀门为界,阀后可拆除,阀前(含阀门)不在拆除范围内;
⑤变电所内所有物资均不在拆除范围内;
⑥周边防护栏、楼梯等安全措施均不在拆除范围内;
⑦1-3#锅炉控制室内直流控制电缆(4#、5#炉在用),需在转让方指导下拆除,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操作。
注: 具体拆除范围以现场标识及现场确认为准。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书》,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设备转让合同书》签订后,受让方在转让方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并在移交当日签署《移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4个月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受让方需按照以上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转让标的的转移搬运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延长时间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拆卸和施工等安全(特别注意转让标的内含有电力设施、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拆卸过程中涉及高空作业、涉氨危化品装置拆除),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承诺保障拆卸和施工等安全。凡进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及较大的起重作业必须向转让方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作业证书等资料到转让方安监室办理危险作业证,在转让方安监人员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并审批后方能作业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拆卸作业场地恢复原状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含作业时间计划安排)下进行作业。在涉及如需对转让方建筑物有破坏性措施才能移走转让标的的,要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
4、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转让方厂区时,应向转让方办妥登记手续。受让的转让标的出厂时,应接受转让方检查并按转让方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受让方在拆移标的物过程中若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转让方资产拆除、运走,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5、本次转让范围内的资产,受让方必须按期无条件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并对现场进行清理整洁(以转让方验收为准),否则,转让方有权雇第三方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期间所有转移费用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七、公告期限: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