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6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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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苏州金龙未来3年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12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3-2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4-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龙”)3年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废弃物细分类别如下:
金属类 |
塑料类 |
橡胶类 |
木材类 |
废纸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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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类 |
高价类 |
低档 |
中档 |
高档 |
轮胎、皮带 |
实 木 |
杂 木 板 |
纸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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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铁 |
废 钢 |
废铝 |
废 不 锈 钢 |
废 铜 |
泡沫、薄膜、 束线带、接插件、 破损内饰件 |
2、风险提示:转让标的的种类、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3、挂牌价(增幅底价)为:10%,挂牌价(增幅底价)为网搜各类废料市场(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月均公允价的增幅百分比,竞买人针对增幅底价进行正向竞价,每次加价增幅1%,增幅百分比报价最高者成为最后受让方。
4、结算价:以网搜各类废料市场月公允价为基准价,加上基准价乘以受让方的增幅报价,为当月各类废料的结算价格,即结算价=基准价×(1+增幅报价百分比)。
例如:某月废钢市场公允价2000元/吨,若增幅报价15%
则:未来针对废钢该月的提货价则为:2000*(1+0.15)=2300元/吨
5、总重:按照每日各类材质废弃物实际过磅重量累积区分登记。
6、受让单价:某材质废弃物市场公允价×(1+竞价承诺增幅)(含13%税费)
7、受让总价:累积36个自然月《月度提货结算表》总额计算
8、受让总价不包含分拣、装运转移过程中受让方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人工费、分拣工器具费、分拣设备费、固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成本费用。
二、竞买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报名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竞买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备排污许可证;
4、具备环评备案资质;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地址为江苏省内范围企业;
5、废物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注:竞买人提供的以上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假借他人资质参与交易,转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并追究竞买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报名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公司(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在册的江苏省内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校验副本原件);
3、网上备案通过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环评批复(交验原件);
5、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竞买人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被授权人在竞买人企业至少三个月缴交社保(五险一金)的证明(原件);
6、所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性的承诺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安全及合规经营承诺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生产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9、现场分拣管理方案(需根据转让方现场情况,结合各类法规要求,对分拣场地进行统筹规划,包括人员、设备、分拣区域、流程的详细规划,同时拟委派到转让方现场服务的管理人员,须提供名单、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及优化建议。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
三、受让方必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1、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固废法》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受让方负责废弃物分拣、装运、实物交割所需要的一切人员、设备、工器具,并承担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废弃物分拣、交割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保障废弃物处置过程可正常运作。
4、受让方必须与受让方指派到转让方现场管理及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购买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分拣要求
(1)根据一般废弃物分类区分5大类、细分10项次;
(2)根据细分项次做好分类工装及定位标识;
(3)分拣过程涉及的人员、设备、工器具由受让方无偿提供;
(4)若受让方工作人员出现夹带、恶意混装、偷盗行为,受让方必须辞退相关责任人员,首次发现则按照转让方损失的10倍进行赔偿,若累积出现3次该类不良操作行为,转让方有权终止《一般固体废物转让合同》,并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只能分拣废弃物暂存区域内的一般废弃物,不得自行跨区域拾拣废弃物。
(6)若转让方有二次使用需求,有权至废弃物暂存区无偿获取已分拣的废弃物再利用。
6、交割要求
(1)每日根据固体废物分拣情况,按大类细分项次称重,称重结果登记在《每日提货确认清单》,并同时经监称人(受让方、转让方代表)签字确认,附称重小票存档复核;
(2)废物交割过程中若受让方出现混装、称重作弊行为,受让方必须辞退相关责任人员,首次发现则按照转让方损失的10倍进行赔偿,若累积出现3次该类不良操作行为,转让方有权终止《一般固体废物转让合同》,并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3)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由转让方编制上个自然月《月度提货结算表》,受让方须在结算费用经受让方、转让方共同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给转让方,每月以此类推。若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结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转让方须在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一般废物合同年度结算清单》,结算费用经双方共同确认,函文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7、其他未尽事宜以《一般固体废物转让合同》为准。
四、报名和竞价流程
(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均可到转让方处进行看样,对转让方未来3年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详细了解。
(二)获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三)受让申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受让申请表》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和竞价保证金。
(四)资格审核
1、资格证明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审核。转让方和我中心将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竞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除该竞买人外的其他人代缴竞价保证金)进行审核。资格证明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审核合格的意向竞买人才有资格进入场地复核。资格证明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审核不合格的意向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本项审核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场地复核。转让方和我中心授权代表将到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合格的意向竞买人的废物经营场地进行复核(复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废物经营地址和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及环评备案上登记的地址是否一致等,以下称“场地复核”)。废物经营场地指意向竞买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场地。对场地复核不合格的意向竞买人,我中心将于竞买人名单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五)网络竞价。
1、场地复核完成次日,由我中心组织进行统一网络竞价。
2、网络竞价时间。只有场地复核合格的竞买人才有资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参加竞价。我中心按照竞买人资格证明文件确定的联络方式通知竞买人本项目网络竞价的时间。竞买人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注册。
五、合同签署。本项目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在收到我中心关于本项目成交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一般固体废物转让合同》。
六、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2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1039-1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0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17时。
九、联系方式
我中心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我中心)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苏州金龙)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东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