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8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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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1台挖掘机(型号CAT336D)转让 |
挂牌价 | 51.5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2-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2-1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1台挖掘机(型号CAT336D)。
二、挂牌价:人民币51.5万元。
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相应增值税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三、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1辆挖掘机,为卡特彼勒CAT336D型挖掘机,转让标的存放于永安市坑边的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的厂区内。
液压挖掘机CAT336D,品牌卡特彼勒,购置并启用于2012年8月,至评估基准日表显工作时数为2.05万小时。挖掘机本体骨架轻微变形,局部有划痕,锈蚀较明显。2018年更新发动机,主要构件未见明显凹凸;清洁度一般;未见明显机油渗漏;油管、水管、线束等有轻度老化。驾驶舱车顶及周边挡风玻璃基本完好;座椅轻度磨损;门窗等工作正常。缸、泵、阀、大小臂及斗杆等功能性零部件基本齐备,大小臂、斗杆等轻度锈蚀。履带功能性零部件基本齐备,履带轻度锈蚀。
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现场看样时,若看样人无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书》,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在转让方收到《交割通知书》及受让方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移交手续,受让方须在对转让标的接管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拆卸作业场地恢复原状等工作。
3.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拆卸作业场地恢复原状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不含税)和相应增值税后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向受让方提供发票,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5.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书》为准。
六、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根据该项目评估报告披露,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转让范围内的标的数量及质量等基本情况参见第三条“基本情况”)。转让方不能保证处置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