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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31407
名称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地下一层16个车位分别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7-01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7-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万元含税价格

建筑面积(㎡)

交易保证金

(万元)

1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1号车位

23

63.62

1

2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2号车位

23

74.19

1

3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3号车位

23

74.19

1

4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4号车位

23

74.19

1

5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5号车位

23

74.19

1

6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6号车位

23

69.58

1

7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7号车位

23

69.58

1

8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8号车位

23

69.58

1

9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09号车位

23

72.03

1

10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0号车位

23

66.38

1

11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1号车位

23

74.19

1

12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2号车位

23

71.22

1

13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3号车位

23

71.22

1

14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4号车位

23

71.22

1

15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5号车位

23

71.22

1

16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116号车位

23

71.22

1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9号鹭槟大厦地下一层,不动产权证已办理。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标的1、2、5、10-13、16用途:车位/车位,标的3、4、6-9、14、15用途:车库/车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1995年3月1日起至2065年3月1日。

标的1-3、5-7、12、14-16现对外出租,标的1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标的2、14、15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11日,标的3租赁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标的5租赁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标的6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7租赁期限至2026年5月20日,标的12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标的16租赁期限至2025年11月17日。标的1-3、5-7、12、14-16的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条件的原承租人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标的4、8-11、13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2、(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活动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竞买人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成交确认、资金划转等交易事宜全部通过“交易系统”完成。

2竞买人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通过“交易系统”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完成对本项目的线上报名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完成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在报名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并在充分调查的前提下报名参与竞价,放弃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转让标的品质与现状。竞买人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受让,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受让方, 同时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转让要求,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4交易过程中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5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产权交易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相应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交易系统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7)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8标的1-3、5-7、12、14-16附带有效租约,上述带租约车位转让后,转让方将就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与受让方就租约承接条件达成一致,并由受让方完整继承租赁合同关系。

(9)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2、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价款结算。全部成交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资产交割。交易双方应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始进行标的权属变更及实物移交。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经双方确认有效签章的交割确认单且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确认交割完成”后或由转让方上传交割确认单并提交交割事项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校验原件后,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税费承担。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交易条件以本项目“交易系统”披露信息及附件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六、公告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27063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