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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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一批砂土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5-2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一批约50000立方米砂土(预估量),砂土数量具体以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的验方报告据实结算为准。转让标的堆放于平潭安海南路与环湖南路交叉口北侧的原环湖路网(地块八)。
2、挂牌价(转让底价):50元,挂牌价为每立方米砂土转让底价。
二、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未结执行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砂土的同时须以每立方米150元的价格出资购买转让方持有的约10000m³的拆迁石料,其中平潭流水堆场约6000m³,平潭韩厝堆场约4000立m³(拆迁石料具体数量以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的验方报告据实结算为准)。拆迁石料按现状转让、移交。对于拆迁石料数量可能存在的误差,竞买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误差结果。
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按照“先付款再提货”的原则,在《砂土及拆迁石料售卖合同》签订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缴纳第一批次转让标的15000m³和石料3000m³的转让款预付款,受让方每批次支付的预付款以及提货量由转让方按照受让方进场提货车载方量进行参考计算。转让标的和石料具体数量以及最终结算款项以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的验方报告据实结算为准。
3.在《砂土及拆迁石料售卖合同》签订生效次日起90日内,受让方应完成提货工作。根据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的验方报告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完成结算后转让方按照受让方的实际出库方量,向受让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4.转让方将转让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将转让标的用于房产建筑材料”,受让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置,承担在转让标的后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无论受让方将该转让标的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提货,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提货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6、受让方不得将砂土作为房产建筑材料使用。
7.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砂土及拆迁石料售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和拆迁石料均以现状转让、移交,转让方不提供标的的单证和资料。因转让标的和拆迁石料分布较为散乱,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对于转让标的和拆迁石料的数量可能存在的误差,竞买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误差结果。竞买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实际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和拆迁石料的具体状况、品质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和拆迁石料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六、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进行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小写:¥ 600000.00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5月9日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0591-861601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1、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