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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4294
名称 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等一批设备(1947台)转让
挂牌价 30万元
保证金 0.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6-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6-2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等一批设备(1947台)

详见:

转让标的清单表

30

0.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等一批设备(1947台),该批转让标的均为海事电子通讯设备,包括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船舶数据自动识别系统设备仪和船用导航雷达系统设备仪,具体详见下表转让标的清单表。

序号

存放仓库名称

仓库地址

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备注

1

厦门建发保税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9号

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

FR-190VS

700.00

该批转让设备于2013年底进口,分别存放于厦门及深圳的海关监管保税仓库,为保税货物,尚未缴纳相关的进口税收,进口税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厦门建发保税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9号

船用导航雷达系统设备仪

LS-2064

255.00

3

厦门建发保税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9号

船舶数据自动识别系统设备仪

LS-281

42.00

4

大通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2号飞利浦西门5楼

数据双模卫星电话终端

FR-190VS

200.00

5

大通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2号飞利浦西门5楼

船用导航雷达系统设备仪

LS-2064

200.00

6

大通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2号飞利浦西门5楼

船舶数据自动识别系统设备仪

LS-281

550.00

7

总计

 

 

 

1,947.00

 

转让标的情况具体以现场实际标的物质量和数量现状为准。

2(风险)提示

(1)该批转让设备系厦门市鑫华银微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代理进口,并以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名义存放在厦门海沧区保税区、深圳保税区仓库内,经厦门市鑫华银微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处置。

(2)该批转让设备于2013年底进口,分别存放于厦门及深圳的海关监管保税仓库,为保税货物,尚未缴纳相关的进口税收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承担保税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税收和海关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流程。

(3)竞买人应当在报价前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一旦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转让标的现状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转让项目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无法转移),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4)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保税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税收和海关等相关规定及流程,若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无法移交),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中国厦门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中国厦门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该批转让设备于2013年底进口,分别存放于厦门及深圳的海关监管保税仓库,为保税货物,尚未缴纳相关的进口税收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承担保税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税收和海关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流程。除上述税收外,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转、受让双方进行转让标的物所有权移交之日前,转让标的物所产生的仓储费等保税区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